办公平台 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适老版 网站支持IPv6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12-15 打印】 【 关闭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新内容,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法治化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和市生态环境局的直接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源自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纵深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开展;二是年初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压实各职责股室的工作任务;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发的法定程序,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的相关意见;四是统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严打违法犯罪行为和轻微违法容错纠错机制的有机统一,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六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主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积极参与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七是带头学法守法普法用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业务股室日常工作开展中得以落实。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始终坚持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体学习培训等方式,全面学习包括《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在内等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论述的文章。同时,及时将学习内容传达至全局干部职工,务求学懂、弄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质精神和内容要义,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步调,推动全体干部法治理论学习往心里走,法治建设成效往实处显。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推进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积极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工作。年度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共42次,我局出动116人次,检查涉及建筑工地施工、从事油烟餐饮服务项目及歌舞娱乐活动项目的大气污染和噪音等问题。执法部门对不符合规范的商铺提出整改要求,妥善解决附近居民对餐饮油烟、噪声扰民的投诉问题。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加强审批制度建设,提高环评编制质量。及时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会审制度》,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失信记分等行政行为,年内已对1家环评单位、1名环评编制主持人作出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处理。二是积极开展承诺制改革,简化环评审批流程。年内为江门市新三甲医院(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项目、江门市中心医院新冠核酸标本预处理室共计2个生产项目办理“告知承诺制”。三是依托环评统建系统,提高环评审批效率。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统一审批系统,实现环评审批业务100%线上申报、100%网上通办。同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告书办理时限进一步缩减,实现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技术评估、专家论证等时间),较法定审批时限报告书(表)的60和30个工作日而言,最大限度缩短了环评审批周期,做到环评项目审批即办即结,实现让企业“最多跑一次”即可办理。四是推进国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并及时完成已核发证件的质量核查工作,提前对接150余家企业做好申请填报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制定并发布2021年暖企行动方案,由局主要领导率业务骨干深入一线了解企业存在的难题,倾听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需求建议,为企业在环保管理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推动其合法合规高质量发展。年度共计走访调研辖区内34家企业,收集整理得出34个诉求,调研期间已为企业解决7个生态环境领域相关的问题,目前正持续跟进15个诉求,已联系转办相关职能部门7个问题;上门服务“共性工厂”申建企业共计35间次,协调处理相关诉求逾15项;提前介入提供政策指引,现场指导和走访项目332个。二是在环评审批中贯彻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的管理模式。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实现“非禁即入”。三是根据《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关于制定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局内工作程序的通知》文件,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不存在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情况。

       4.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1-11月,蓬江区空气达标天数比例为86.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1;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省控断面水质优良,市控断面水质全面达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土壤环境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

       5.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一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有序开展防疫工作。由党员干部带头宣传、号召接种疫苗筑牢免疫屏障,全局职工已做到应接尽接;安排党员干部24小时轮岗值班,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成立疫情防控先锋队,成员以党员、团员为主,在蓬江区全员核酸检测期间及时支援一线维持秩序。另一方面,落实监管责任,做好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的监督工作。制定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预案,加大检查频次,出动人员超过300人次,确保医疗废物规范贮存、日产日清,处置单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及合法性审核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坚决纠正和撤销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强化法治建设制度保障。参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2021年印发《中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2021年度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修订《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会审制度(试行)》等内容,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为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是注重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强化依法决策意识,认真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和法律顾问出具的审查意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程序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执行、评估和反馈制度,不断提高我局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与广东华南律师事务所签订《聘任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顾问律师协助指导依法行政工作和解答业务法律问题,年度累计提供案件法律意见、合同审查、代书答辩状等法律服务超60次,参与我局案卷评查工作1次,提供普法培训讲座1场次。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1.充分履行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职责和许可审批服务职能。年度累计出动环保执法人员7122人次,检查企业3561家次,作出处罚决定的环境违法案件68宗,罚款959.7万元。年度累计批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35份,核发国版排污许可证131份,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15份。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实现事前事中事后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在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环节推广使用音像记录的执法方式,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3.严厉打击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区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年度累计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案件5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宗,有效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4.完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容错纠错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规定(试行)》(江环〔2020〕10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企业存在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免于处罚。

       5.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加强对辖区内6个镇街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辅导镇街执法人员现场运用“两平台”开展执法工作,确保职权下放事项得以顺利承接。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及时制发《蓬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环境应急制度保障。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联合多部门组织开展2021年蓬江区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桌面演练,演练复盘荷塘龙田涌油污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参加区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实战演练,演练模拟在江门市加滢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储罐区丁酮储罐发生泄漏而引发火灾,由我局环境应急、环境监测人员开展环境应急处置及对事故污染情况进行监测。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权利。严格履行事先告知和听证告知的程序,确保行政相对人依法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得以充分行使,年度累计受理听证案件23宗。二是强化环境信访维稳机制。加强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9环保微信举报等平台对接,拓宽环境举报渠道,年度累计办理各类环境污染信访投诉事项3966件。三是加强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探索通过复议调解解决相关行政争议。年度累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宗,成功复议调解案件1宗,力求在行政复议阶段通过释法答复的方式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和说理。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廉政思想教育。一是主动接受党内、人大、政协、司法、社会大众等不同部门、各个层面的监督,消除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土壤环境。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着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年度累计公开行政信息1200余条,充分保障公众对环境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打造一支法治素养高的生态环境铁军。年内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和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体职工参加《民法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行政处罚法》等专题普法培训班,确保全员学法守法懂法用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将普法和依法行政等法治事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汇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年度普法清单,成立普法宣传队伍,通过以案释法、现场摆摊、普法培训、线上宣传等形式,共同致力于不提升普法宣教能力,持续推动普法工作纵深发展。

    三、存在问题

       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以及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前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普法工作开展受限,模式较为单一。受疫情影响,生态环境普法工作开展受限,未能为提供更广泛的普法服务,普法受众范围较窄。

     (二)相关政策法律解读不够深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对各行业分类管理要求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但未能及时全面普及对企业的指导和服务。

     (三)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仍需不断加强。辖区内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仍时有发生,离满足人民群众对宜居、宜业生活环境需求仍有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拓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优化法治宣传培训方式,加强对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的学习,增加针对性业务培训。综合运用线上与线下模式,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法治教育与宣传,营造社会全民学法懂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持续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着重加强政策措施解读。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点,深入调查研究,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效。另一方面持续优化承诺制改革工作流程,强化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无缝衔接,完善环评、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的闭环监管。

     (三)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一是通过执法检查普法宣传、开展企业环保宣贯会、社区创文、环保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宣传生态环境相关知识,提升企业环境保护主体意识,增进群众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了解,鼓励和引导群众参与线索举报。二是进一步提高对生态环境领域涉刑犯罪案件的协办力度,联合公安部门、属地镇街、村居等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节假日夜间执法等行动,严厉打击排放重金属超标废水及擅自倾倒危废等行业乱象,有效铲除生态环境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