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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发布时间: 2018-08-30 打印】 【 关闭

 

信访人:

你于2018年7月26日通过来信向广东省环保厅反映蓬江区杜阮镇松岭村上岗一路汇龙喷涂有限公司废水、废气扰民的信访事项。我局于2018年7月31日接受并受理,现将调处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反映的江门市汇龙喷涂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松岭村上岗西一路11号厂房(上岗工业区),法人代表孙春兰,该厂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和喷涂加工,主要生产设备有喷涂线1条,清洗线1条,打磨机7台,烘干炉2台。

二、处理情况

接到你举报,我局执法人员到江门市汇龙喷涂有限公司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和喷涂加工项目,生产工艺为:原材料→抛光→除油→烘干→喷漆→烘干→组装包装→成品。

1、该厂铝合金件表面喷涂加工工序和打磨工序于2010年10月11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号:HPB[2010]0323),已取得批复(江环蓬[2011]15号)、项目竣工验收和排污证(编号:440703015234015);铝合金除油线工序于2017年5月23日编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号:HPB170687)并取得环评批复,但该清洗除油线和烘干炉仍未取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我局已对该厂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进行整改并处罚款。目前该厂清洗除油线和清洗除油线的烘干炉正在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该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经废水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废水处理站无废水外排。喷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过滤棉过滤+UV光解+活性炭过滤四级处理后高空排放,烘干工序产生的产气经水喷淋+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后高空排放,烘烤物体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排放。未发现该厂有废气、废水偷排的现象。我局已委托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厂进行采样监测,根据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测报告((江)环境监测(2018)第J0629003号)显示,该厂喷涂烘干(固化)工序(面漆)废气未发现超标现象。

3、该厂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危废仓,委托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经核实,该厂产生的危险废物预估值与台账、危废转移联单相符,未发现台账做假的现象。

4、该厂使用的是醇溶性油漆和酯溶性油漆,没发现苯溶性油漆。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江门市汇龙喷涂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蓬江区政府或上级行政机关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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