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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发布时间: 2018-12-13 打印】 【 关闭

  

信访人

您于20181113日通过来电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投诉关于蓬江区双龙大道附近气味问题事项,我们于2018年11月16接收并受理,现将处理意见反馈如下:

经查,该气味为江门市蓬江区巨联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产生江门市蓬江区巨联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双龙宏达工业区江路10号,主要从事摩托车配件生产项目,设有喷漆工序

我局已委托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江门市蓬江区巨联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废气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企业废气达标排放。检查发现江门市蓬江区巨联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私自扩建设备验先投、部分危险废物露天堆放,部分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混放、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环保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由于危废储存间容纳不下现有的危废量,大量的油漆渣、废油漆包装物存放于厂房内产生的气味直接散发到厂外;喷漆生产车间密封不完善,喷漆废气收集不全,废气直接扩散到厂区外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我局已对江门市蓬江区巨联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私自扩建设备验先投、部分危险废物露天堆放,部分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混放、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环保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其立即设置大容量的危废储存间,将危废规范储存,完善车间废气收集系统,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下一步,我局将对江门市蓬江区巨联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督促其落实整改,并再次对其外排废气进行监测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蓬江区政府或上级行政机关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3291965

 

 

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

                           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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