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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正美灯饰智造基地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6-23 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正美灯饰智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9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传    真:0750-32917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正美灯饰智造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正美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现状顺成路西南侧、江门市才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块东南侧地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广东环安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产品为灯饰成品以及灯饰配件(含五金制品、PP制品、玻璃制品、灯带等),设计产能为年产铜件、铝合金制品1000吨、PP配件150吨、灯具五金配件5000吨、灯带15000千米、玻璃制品500吨、灯具100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注塑废气经半围蔽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50m高排气筒DA001排出;

②熔融、造型、抛丸、浇铸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高效气旋喷淋+干式静电除油”处理,尾气通过50m高排气筒DA002排出;

③喷漆、喷粉工序在固定密闭的车间内进行,喷漆废气经过水帘柜预处理,喷粉废气经系统自带滤芯系统处理,与喷漆烘干废气、喷粉固化废气、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一同采用“高效气旋喷淋+湿式静电除油+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尾气通过5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④回流焊、烘烤/固化工序在密闭设备内直接通过管道及开口处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50m高排气筒DA004排出;

⑤食堂油烟经过侧吸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尾气通过33米排气筒DA005排出。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荷塘污水处理厂;

②清洗废水、气旋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荷塘污水处理厂;

③除油槽废液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固废暂存区,外售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单位回收利用;

②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危废暂存区占地面积10m2,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

③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回收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消声隔振处理,加强设备日常的维护保养。采用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检修、维护,使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减少粉尘等污染物干湿沉降。

原料及产品转运、贮存等各环节做好防风、防水、防渗措施,避免有害物质流失,禁止随意弃置、堆放、填埋。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暂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并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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