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适老版 网站支持IPv6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江门市蓬江区灿然电子电器配件厂(普通合伙)年产线路板4万平方米改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6-24 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江门市蓬江区灿然电子电器配件厂(普通合伙)年产线路板4万平方米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3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传    真:0750-32917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灿然电子电器配件厂(普通合伙)年产线路板4万平方米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灿然电子电器配件厂(普通合伙)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篁湾村南格浪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佛山市晨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年产线路板40000平方米/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改扩建后的废气处理设施为丝印、烘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密闭负压收集后由“三级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CO)”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蚀刻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酸液喷淋处理后经过两个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

③线路板加工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大气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自建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由市政管网排入荷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生产废水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部分经回用至生产线水洗工序,其余外排废水经市政管道排入荷塘污水处理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②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回收机构;

③废干式过滤器、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桶、废布袋、收集的粉尘、废网版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等措施。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产区域地面进行分区防渗。

②项目对周边土壤影响主要是大气沉降。大气沉降对土壤影响是持续性,长期性的,通过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排放的措施减轻大气沉降影响。

6.生态保护措施

占地范围周边种植绿化植被,吸附废气。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