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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江门市皓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采光板260吨新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6-24 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江门市皓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采光板26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3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传    真:0750-32917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皓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采光板260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皓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南格西路9号2幢首层自编B3-2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江门市邑开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年产采光板260吨新建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投料搅拌、计量称重、混合搅拌配料、上料、浸液、覆膜成型工序有机废气经车间密闭负压收集,投料粉尘经配料房密闭负压收集,烘干固化有机废气管道直连收集,经过一套独立的“气旋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切割粉尘管道与设备直连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到荷塘污水处理厂。

②喷淋废水交由零散废水机构处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②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给专业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

③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区,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合理布局、利用墙体隔声和控制经营作业时间等措施等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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