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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江门市伟凯升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7-01 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江门市伟凯升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7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传    真:0750-32917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伟凯升精密制造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伟凯升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唐溪苗岗坊4号1栋自编08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广东华韬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租用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租赁面积2500m2,其中一层生产车间面积为2150m2,二层办公室(二层局部)面积为350m2;本项目建成后,将维持现有生产规模,即年产铝合金配件5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熔化、压铸及脱模废气、抛丸粉尘:收集后至一套“高效气旋喷淋塔+静电除油装置+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设施编号:TA001)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再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气筒编号:DA001)高空排放,风机风量:27000m3/h;

②钻孔粉尘:加强车间通风呈无组织排放。

③熔炉天然气燃烧废气设备与管道直连,进入一套“高效气旋喷淋塔+静电除油装置+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再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DA001)。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荷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荷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冷却塔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高效气旋喷淋塔更换废水:作为零散工业废水,交由第三方有资质的公司拉运处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②金属边角料及金属碎屑、废不锈钢丸、废包装材料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理;废包装桶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③废切削液、废手套抹布、废润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及吸附粉尘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振减振措施;合理布局;车间墙体隔声、车间隔声;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安排经营时间。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内应进行硬底化处理,项目危险废物储存区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范设计,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生产车间、原料区等区域按一般防渗区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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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