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注射成型、开炼、密炼、硫化、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 注塑、造粒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 涂装废气经水帘过滤+干式过滤处理后与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共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5排放。 烘干工序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DA006排放。 抛光粉尘收集后经设备自带湿式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6排放。 破碎、投料、混料、抛光、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到潮连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磨床用水、除尘用水定期使用,不外排。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区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③固态(含水分)废物采用密封桶包装,固态废物采用塑料编织袋包装,危险废物在仓内分区存放,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管理,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各防渗区域均采取“源头控制”“分区控制”的防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