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适老版 网站支持IPv6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江门市新微创新皮革有限公司皮革喷涂迁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7-01 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江门市新微创新皮革有限公司皮革喷涂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7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传    真:0750-32917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新微创新皮革有限公司皮革喷涂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新微创新皮革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杜阮北二路与Y117交汇处东北侧地段建设江门杜阮万洋科技城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广东驰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拟投资6000万元进行项目建设,建设内容包括1栋生产厂房,占地面积2311.58m2,建筑面积11988.96m2,产能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一楼喷涂废气收集后经水帘柜+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②二楼喷涂废气收集后经水帘柜+气旋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经3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杜阮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生产废水(水帘柜废水、喷淋塔废水)经自建废水治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喷淋塔,部分外排至杜阮污水处理厂处理;

③喷枪清洗废水回用至水帘柜用水。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②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内,定期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

③废包装桶、废涂料、废活性炭、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证书的单位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做好危废暂存间维护,若发生原料、危险废物泄漏情况,应及时进行清理。

②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按照要求进行防渗。

③加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维护运行,一旦发现有泄漏、渗漏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废气处理设施一旦出现不正常运行,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恢复正常后再进行正常生产。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