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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江门市蓬江区宏胜源五金塑料厂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7-07 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江门市蓬江区宏胜源五金塑料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3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传    真:0750-32917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宏胜源五金塑料厂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宏胜源五金塑料厂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上巷工业区新村126号厂房(扩建前)、杜阮镇上巷村苟比(土名)地段(扩建部分)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江门市联和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拟在2#厂房增加15台注塑机、5台立式注塑机、3台破碎机、5台混色机、2台丝印机、1个冷却塔、1个空压机,扩建后,总生产规模为年产75万个接水盘、20万个挂钩、30万粒胶粒、10万个置物架、6万个水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机废气经集风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再进入杜阮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杜阮河;

②冷却水经冷却塔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网版清洗用水及丝印机清洗废水交由作为零散工业废水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不合格次品作为原材料重新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统一分类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③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采用隔声、消声措施;合理布局、利用墙体隔声、吸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土壤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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