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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江门市业泰工艺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7-07 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江门市业泰工艺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3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传    真:0750-32917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业泰工艺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业泰工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为民钟秀沙园路6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江门市庆华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①项目的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增加;

②项目生产设备数量增加、原辅材料种类和年消耗量增加,塑料件和五金件年产能增加;

③原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直接排放至荷塘中心河;本次扩建后,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排入荷塘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方式从直接排放改为间接排放。主要从事塑料件和五金件的加工,拟年加工塑料件55万件/年、五金件105万件/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分别经收集后集中至一套处理能力为40000m3/h的气旋混动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废气处理系统集中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荷塘中心河;

②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蒸发损耗,不外排;

③生产废水(喷淋塔废水、水帘柜废水、水转印喷淋清洗废水、除油磷化线清洗废水、除油陶化线清洗废水、除油喷淋线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排放至荷塘镇污水处理厂;

④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直接回用于水帘柜用水。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②塑料次品、废包装袋、废牛皮纸、纸箱、不合格品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交由专业的物资回收单位回收;

③原料废包装桶、废槽液、废槽渣、水转印槽废水、废抹布手套、废润滑油及废桶、污泥、废漆渣、废催化剂、废环保球、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做好危废暂存间、液体物料贮区、前处理槽区域的设施维护,若车间发生液体原料、危险废物、槽液发生泄漏情况,应及时进行清理和收集处置。

②分区防渗。液体物料存放区、危废暂存间、前处理槽按要求进行防渗。

③加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维护运行,一旦发现废气处理设施出现不正常运行,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恢复正常后再进行正常生产。

④加强废水产生工序的管理与维护,避免车间内发生废污水泄漏或渗透,一旦出现泄漏应及时进行清理,避免发生地面漫流进入周边土壤和地下水。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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