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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江门市中碧滨棠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7-14 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江门市中碧滨棠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 年 7 月 14 日 至 2026 年 7 月 20 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传    真:0750-32917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中碧滨棠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中碧滨棠石油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江门大道中以东弓田村里村地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佛山市云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零售汽油、柴油,年销售汽油 4600 吨,柴油 2900 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卸油和加油配套油气回收装置。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一同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地面冲洗、道路洒水抑尘以及冲厕。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处理;

②设置危废暂存柜,暂存含油废抹布及手套、油泥、加油机滤芯、隔油池油渣,收集后定期交由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生产单元构筑方式,将建设场地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按照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对建设场地采取对应的防渗措施,可以避免项目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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