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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江门市唐圆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木柜2万套、木桌3.5万套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7-15 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江门市唐圆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木柜2万套、木桌3.5万套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 年 7 月 15 日 至 2026 年 7 月 21 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传    真:0750-32917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唐圆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产木柜2万套、木桌3.5万套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唐圆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丰泰二路6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广东驰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生产规模为年产木柜2万套、木桌3.5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冷压及封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②油磨废气:经水帘柜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贴皮/贴纸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④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经水帘柜+喷淋塔+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

⑤木加工粉尘经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棠下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废水和水帘柜废水交由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不外排。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理。

③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暂存间基础防渗,防渗层为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其他区域均进行水泥地面硬底化。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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