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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江门市铜昌铝材有限公司年产LED配件12000吨迁建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7-17 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江门市铜昌铝材有限公司年产LED配件12000吨迁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 年 7 月 17 日 至 2026 年 7 月 23 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传    真:0750-32917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铜昌铝材有限公司年产LED配件12000吨迁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铜昌铝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顺成工业区为民天字号68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江门市信禾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年产LED配件12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时效炉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通过1条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加温炉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通过1条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切割废气通过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④煲模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荷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煲模废水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固废暂存区,外售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单位回收利用。

③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危废暂存区占地面积10m2,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按照规范和要求对生产车间等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渗漏、防溢流措施。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均配有有效的防治措施。原料及产品转运、贮存等各环节做好防风、防水、防渗措施,避免有害物质流失,禁止随意弃置、堆放、填埋。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并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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