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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江门市新亮电机有限公司年产电机100万台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7-21 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江门市新亮电机有限公司年产电机100万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7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传    真:0750-32917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新亮电机有限公司年产电机100万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新亮电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南北大道28号1栋6楼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广东驰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主要从事电机,塑料制品,五金配件的生产、研发、加工、销售,年产电机100万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浸漆、滴漆、烘干废气采用“高效气旋喷淋+干式过滤+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过55米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杜阮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②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区,定期交由回收单位作资源化再利用;

③废机油、废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置设备布局,利用墙体隔声降噪;设备基础减震;加强管理,定期对设备检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地面做好防渗,原料仓库、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防雨、防渗、防漏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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