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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江门市鸿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拉丝铁线技改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7-24 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江门市鸿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拉丝铁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3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传    真:0750-32917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鸿源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拉丝铁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鸿源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南芦村沙地元工业区 机加工车间:江门市杜阮镇沙地元5路一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佛山市晨鹏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次仅新增酸洗线,其他生产设备不变,新增酸洗线仅为工艺体系优化,不新增用酸使用量(年使用盐酸 360 吨)、不新增产品产量(年产 15 万吨拉丝铁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酸雾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2)粉尘经设备自带滤芯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3)喷油油雾经设备自带的油雾收集器收集回用;

(4)厨房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囱楼顶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杜阮污水处理厂处理。

(2)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定期更换交零散废水单位处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给专业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

(2)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采通过墙体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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