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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江门力丰电机数字智能化生产扩产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7-24 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江门力丰电机数字智能化生产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3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传    真:0750-32917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力丰电机数字智能化生产扩产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力丰电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开元路79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广东环安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扩建直流电机3000万台/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厂房三注塑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旋流喷淋洗涤+折流除雾+干式精密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7)处理后引至楼顶约25m排气筒(DA007)排放;

②厨房油烟依托原项目静电油烟机(TA003)处理后引至5m排气筒(DA003)排放;

③厂房三清腔工序粉尘废气收集后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8)处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8)排放;

④厂房三注塑工序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旋流喷淋洗涤+折流除雾+干式精密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TA007)处理后引至楼顶约25m排气筒(DA007)排放;

⑤原项目和扩建项目的饱和活性炭采用离线催化氧化脱附装置(CO)脱附再生后,废气引至楼顶约25m排气筒(DA009)排放;

⑥厂房三锡焊、端子接熔、弯圆焊接工序烟尘产生量极少,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⑦不设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恶臭产生。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冷水机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项目所在位置已有管网到达,全厂厨房废水经隔油隔渣池,普通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至棠下镇污水处理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油脂收集后委托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②一般包装固废、金属边角料、塑料边角料、废锡线、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沉渣、废布袋收集后委托资源回收公司处理;

③化学品废包装、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新型低噪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采用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防渗、防漏、加强管理。

6. 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绿化。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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