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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广东捷美瑞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桶1800吨、塑料瓶80吨迁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8-18 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广东捷美瑞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桶1800吨、塑料瓶80吨迁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18日至2026年8月24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传    真:0750-32917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捷美瑞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桶1800吨、塑料瓶80吨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捷美瑞塑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怡景大道6号厂房

环评机构

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年产塑料桶1800吨、塑料瓶8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注塑、吹膜、转印废气:集气罩+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杜阮污水处理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

一般工业废物:原材料拆包的废包装,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移印废膜,交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合理布局、车间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已硬底化建设,废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按要求进行防腐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事件。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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