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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江门市新宇鸿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五金配件6万件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8-24 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江门市新宇鸿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五金配件6万件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传    真:0750-32917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新宇鸿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五金配件6万件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新宇鸿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根村骑龙山工业区5号厂房

环评机构

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年加工五金配件6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新增的喷粉粉尘经旋风除尘+滤芯除尘装置处理TW006后由15m排气筒(DA006)排放。

(2)项目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帘柜+干式过滤+湿式静电除油(TA003、TA005、TA007)+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DA005、DA007)排放。

(3)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TA008)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8排放。

(4)喷码废气和乙醇消毒废气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处理方式不变。表面处理废水、电泳涂装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厌氧—缺氧-好氧+MBR膜”处理后排入杜阮污水处理厂。

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粉尘渣、废滤芯、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固体废物交一般固废单位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生产废水污泥、槽渣、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废包装桶交由供应商回收。

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全厂地面硬底化,危废间、原料区设置漫坡及围堰,生产过程中不做地下水开采,项目地下水及土壤不会由于废水下渗造成明显影响。建设营运期间,项目应在全面硬化的基础上,对危废仓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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