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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江门市永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8-24 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江门市永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传    真:0750-32917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永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永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江盛路29号7栋

环评机构

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使用溶剂型油墨,并增加1台备用复合机和6个熟化房,产能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印刷、复合、熟化废气经1套RTO处理并通过28米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棠下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进入天沙河。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交给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仓,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废物交给资源回收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隔声、消声措施;合理布局、利用墙体隔声等措施。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危险废物严格按要求进行处理处置,严禁随意倾倒、丢弃,建设单位及时联系危废单位回收,在危废处理单位未回收期间,应集中收集,专人管理,集中 贮存,各类危险废物按性质不同分类进行贮存。危废暂存处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中标准,贮存场所要防风、防雨、防晒,并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泄漏液体收集装置,避开化学品仓库,基础必须防渗。 ②定期检修污水处理系统,防止污水系统故障导致未达标废水泄漏。③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废气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以减少废气污染物通过 大气沉降落在地面,污染土壤。建设单位必须确保废气收集系统和净化装置的正常运行,并达到本评价所要求的治理效果,定期检查废气收集装置、净化装置、 排气筒;若废气收集系统和净化装置发生故障或效率降低时,建设单位必须及时修复,在未修复前必须根据故障情况采取限产或停产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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