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适老版 网站支持IPv6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江门市蓬江区宏盛塑料五金厂年产塑料制品98.65吨、金属制品20吨迁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8-24 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江门市蓬江区宏盛塑料五金厂年产塑料制品98.65吨、金属制品20吨迁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传    真:0750-32917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宏盛塑料五金厂年产塑料制品98.65吨、金属制品20吨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宏盛塑料五金厂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中兴一路50号3幢一楼自编A2

环评机构

江门市邑开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年产塑料制品98.65吨、金属制品2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有机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出。投料粉尘密闭搅拌,投料时的粉尘通过大气沉降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荷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后外排至荷塘污水处理厂。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外售交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车间的危险废物暂存区,交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设备基础减振、厂房及建筑材料隔声等措施。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车间需对水泥地面硬底化处理,厂区各区域均做好有效的防渗措施,正常生产情况对土壤和地下水无影响。

6. 生态保护措施

做好厂区绿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