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除油工序清洗废水经过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定期交由具有零散废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转移处理。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降噪措施。 4.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检修、维护,使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减少粉尘等污染物干湿沉降。 原料及产品转运、贮存等各环节做好防风、防水、防渗措施,避免有害物质流失,禁止随意弃置、堆放、填埋。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暂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并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厂区分区防渗,加强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一旦发现地下水发生异常情厂区分区防渗,必须马上采取紧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