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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公示(江门市盛得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硅橡胶制品100吨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9-23 打印】 【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江门市盛得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硅橡胶制品100吨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第5层,邮编:529000

联系电话:0750-3291782

传    真:0750-32917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盛得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硅橡胶制品1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盛得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中兴二路99号1栋之一

环评机构

江门奥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年产硅橡胶制品1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开炼、烘干、硫化等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干式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30m)排放。

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口编号DW001)。开炼、硫化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废间,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设置危废仓库,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生产区管理,对地面做好防渗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②原料区做好防风挡雨措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

③危废仓做好防风挡雨措施;地面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门口设置门槛,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④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⑤定期检查生活污水收集管道,确保无裂缝、无渗漏,每年对化粪池清淤一次,避免堵塞漫流;

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暂存区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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