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江蓬环罚听公〔2025〕3号
江门金鸿桦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蓬环罚听告﹝2025﹞21号)不服,于2025年8月18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2025年9月1日,申请人向我局提出延期举行听证会的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申请人的延期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同意延期举行听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有意旁听者请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江门金鸿桦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案由:江门金鸿桦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
听证会时间:2025年9月10日下午3:00
听证会地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1503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自编1号楼5楼)
申请旁听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9日
特此公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