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告
江蓬环罚听公〔2025〕4 号
陈火旺对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江蓬环罚听告﹝2025﹞22号)不服,于2025年9月8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申请人的听证申请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有意旁听者请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人:陈火旺
被申请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案由:陈火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被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给予行政处罚不服
听证会时间:2025年9月19日上午9:30
听证会地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1503会议室(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珠西创谷自编1号楼5楼)
申请旁听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8日
特此公告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