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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秋季学期转学指引
发布时间: 2023-06-29 打印】 【 关闭

  蓬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3年秋季学期转学工作将于7月3日-14日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指引说明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3年7月3日至14日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申请方式

  (一)区直学校的转学由蓬江区教育局负责办理,采用现场办理的方式进行。

  (二)各镇(街)学校的转学由镇(街)中心学校负责办理,采用线下办理的方式进行(具体地址及咨询电话见第五点)。

  三、区直学校转学办理流程

  (一)排队取号。有转学需求且符合转学条件的家长,请于2023年7月3日至14日的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蓬江区教育局门卫室排队领取顺序号。

  (二)递交申请资料。领取到顺序号的家长,按照号码上显示的时间和顺序,携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蓬江区教育局一楼党员活动中心递交申请(申请条件和申请资料见附件)。

  (三)资料核查。家长递交的申请资料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如符合申请条件,家长签字确认并领取受理回执。

  (四)资料复核。家长所递交的申请资料将进一步提交至公安户政、人社、不动产信息登记中心等部门进行复核,核查工作预计在7月底完成,请家长耐心等待。经复核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区教育局将会电话通知家长取回申请资料;经复核后符合转学条件的,可等待学位分配。

  四、学位安排

  蓬江区教育局将根据申请转学的人数,结合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学位安排结果将在8月初由转入学校通过电话通知家长,转学通知书由转入学校派发,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凡服从接受教育局学位安排结果的,家长可在9月1日前开学注册时,携带转学通知书到转入学校办理注册手续;不接受教育局学位安排结果的,蓬江区教育局不再另作学位安排。

  五、咨询方式

招生单位

地 址

咨询电话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35号

0750-3221287

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街中心学校

江门市蓬江区潮连街青年路99号

0750-3723871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中心学校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新城区兴棠路4号113

0750-3991600

0750-3991611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中心学校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中兴三路福田二街6号

0750-3738036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中心学校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贯溪新围街二巷1号之一202

0750-3661109

  附件:转入蓬江区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条件及所需资料清单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9日

附件:

转入蓬江区直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条件及所需资料清单

序号

对象

(条件)

核查证件

(原件)

提交资料(复印件内容)

备注

1

户籍学生

⑴户口簿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转学对象页

⑵学籍基本信息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2

现役军人的子女

⑴户口簿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转学对象页;④父(母) 页

现役军人为蓬江辖区内服役

⑵军人证明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⑶出生证明

转学对象出生证

⑷居住证明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⑸学籍基本信息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3

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⑴户口簿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转学对象页;④父(母) 页

在蓬江辖区内服务的高层次人才

⑵人才证明

江门市人社局核发的《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证明》或“人才绿卡”

⑶出生证明

转学对象出生证

⑷居住证明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

⑸学籍基本信息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4

父(母)户籍在蓬江区的适龄儿童

⑴户口簿

①转学对象户口簿首页、户主页、转学对象页;(境外报名对象则提供身份证或回乡证或护照等);②父(母)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

非江海区户籍

⑵出生证明

转学对象的出生证

⑶学籍基本信息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5

父(母)购房的适龄儿童

⑴户口簿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转学对象页;④父(母) 页

父(母)在蓬江区购买住宅且全权拥有(非江海区户籍)

⑵出生证明

转学对象的出生证

⑶购房资料

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不包括商铺、车房、杂物间、商业公寓等);或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⑷学籍基本信息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6

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

⑴身份资料

转学对象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

适龄儿童父母为境外人士

⑵监护人资料

⑴境外人士:①转学对象父(母)委托蓬江区中心城区户籍的成年人做监护人的委托书或公证书(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②监护人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

⑵香港、澳门居民:提供转学对象或父(母)在蓬江区居住的居住证。

⑶学籍基本信息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7

暂住5年以上(含5年)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⑴户口簿

①首页;②户主页;③转学对象页;④父(母) 页

父(母)同一方同时持有五年居住证和五年在蓬江区缴纳的社保

⑵出生证明

转学对象的出生证

⑵居住证

①江门市以外:转学对象父(母)持有在蓬江区内连续不间断居住满五年或以上的《居住证》(从持有居住证到办理转学申请时止需有连续不间断五年或以上时间),以公安部门审核为准。

②户籍在江门市下属各市(台山、开平、鹤山、恩平):转学对象父(母)须持有五年或以上的江门市房屋租赁服务中心备案的蓬江区中心城区房产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⑶社保缴费清单

父(母)在蓬江区连续不间断、依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或以上的缴费清单(到办理转学申请时止需有连续不间断五年依时缴交,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查询结果为准)

⑷学籍基本信息

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基本信息》

  说明:1.蓬江区教育局负责办理区直学校的转学申请,各镇(街)中心学校负责办理属地镇(街)学校的转学申请。

  2.非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没有在蓬江区购房的新会区户籍适龄儿童。

  3.转学学位将视各校学位空余情况及各年级班额情况统筹安排,不以招生地段作为分配转学学位的依据

  4.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5.区直公办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

  6.凡是转入年级班额超过规定班额的,则该年级不再接收转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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