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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蓬江区科学技术局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6-11-14 打印】 【 关闭

 

 

 

 

 

2015年度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是主管全区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1、科技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申报和实施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等科技项目;承担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职责,强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高新技术产品推荐申报工作,指导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牵头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全区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与专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抗震救灾管理、实施及防震抗震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宣传科学思想,普及科技知识,指导科技团体开展学术活动等工作。

2、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加挂江门市蓬江区知识产权局牌子,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协会机关职能由区科学技术局(区知识产权局)承担,按其章程运作。

3、行政编制7名。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科技股(与知识产权股合署办公)、科普股。其中:局长1(兼任区科学技术学会主席),副局长2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区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1名副局长兼任知识产权局局长)。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科技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业务指导广东科炬高新技术创业园(原火炬创业园)和蓬江区创新创意产业园。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纳入部门决算单位为本单位,编制有下属1个事业单位江门市蓬江区科技中心。

第二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度总收入12612.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566.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454.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767.31万元,增长144.39%。主要原因:省市补助资金下达增加 。

2.上级补助收入无

3.事业收入无

4.经营收入无

5.其他收入112.1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17万元,减少8.32%。主要原因:上级专项资金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度总支出12612.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296.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00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83万元,减少41.20%。主要原因是知识产权支出减少。

2.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8018.28万元,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对企事单位政策性补助支出、科普支出、专利平台维护支出、防震抗震支出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355.26万元,增长118.90%。主要原因是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34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8万元,增长7.12%。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正常增资。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7.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4万元,增长31.41%。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医疗费用增加。

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170万元,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及发展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补助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16.6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96万元,增长31.23%。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45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54.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960.95万元,增长154.92%;主要是省市补助资金预下达。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231.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31.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738.49万元,增长83.2%;主要原因一是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增加,二是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支出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科学技术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97.53万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用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97万元,完成预算18.56万元的4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5万元,完成预算5.46万元的48.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2万元,完成预算13.10万元的48.24%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7万元,增长28.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41万元,下降13.40%;主要原因是其中一辆公务用车内部无偿调拨给蓬江区公安局使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8万元,增长60.41%。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双创”基地建设专家洽谈,中国流动科学馆巡展及“大手拉小手”科普报告希望行专家讲坛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5万元,占29.54%;公务接待费支出6.32万元,占70.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65万元,2015年局机关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勤。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2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人才引进、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任务。2015年,局机关发生国内接待78次,接待人数共780人。主要包括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高新技术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大手拉小手”科普报告希望行专家讲坛、防震减灾进社区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公用经费支出20.49万元,比上年增加 0.9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会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所属各决算单位政府采购决算总额0.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决算0.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决算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1231, 江门市蓬江区科学技术局共有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及应急工作。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蓬江区科技局制定《蓬江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蓬江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绩效管理。其中重大项目“大长江集团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完成了HJ125-22HJ150-22等全新开模和HJ110-EEG125等小改型的国Ⅲ排放车型的开发,国Ⅳ车型的开发也正按进度进行。研发中心全年申请发明专利11件,实用新型专利30件,外观专利38件;授权的发明专利9件,实用新型24件,外观专利34件,超过了原定目标。人才引进方面,从社会上招聘了20位专项研发专家,其中从日本聘请2位专家。派出专人赴天津大学等10985工程大学和211工程大学招聘应届研究生和本科生,与部分学生达成了就业协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