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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第一批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江门市众创空间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12 打印】 【 关闭

江科〔2019〕57号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国科办高〔2017〕55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7〕1226号)的相关要求,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现开展2019年度第一批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江门市众创空间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申报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按照(附件1或2)要求提交有关资料。

二、申报程序

(一)备案。提前在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登记备案,并获得备案号。

(二)申报。登录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书相关内容并按附件清单上传有关材料。提交后经各级科技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纸质材料报送所属地科技主管部门。

(三)审查推荐。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出具推荐意见(盖章)连同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5)送市科技局。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直接由主管部门行文报送。

三、申报时间

(一)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登记备案常年受理(除年度统计数据整理期间关闭外)。

(二)网上填报时间:2019年4月10日~5月10日23:00

(三)科技部门审核截止时间:5月15日18:00

四、纸质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于5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申报条件对照表(附件4)、证明材料,一式1份,双面打印,胶装,盖章)上报所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于5月25日汇总送市科技局高新科。另申报单位自留6份申报材料作为评审需要,页码、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附件:1.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要求

  2.江门市众创空间申报要求

  3. 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备案条件

4.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条件对照表

  5.汇总表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7日


 (联系人:施妙莲,联系电话:3397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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