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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备案2017年、2018年江门市企业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2-22 打印】 【 关闭

  江科〔2018〕33号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究开发投入,落实《中共江门市委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江发〔2015〕2号),根据《广东省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试行方案》(粤财工〔2015〕59号)及《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激励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试行细则》(江财工〔2015〕97号),现启动2017、2018年江门市企业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一)在江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二)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三)企业开展研究开发应以《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指导目录》(含《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为指引,实施地在江门市内。
二、备案内容及操作程序
备案内容:企业2017/2018年度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项目及相关材料。
操作程序:企业使用原登录账户、密码(首次登录的单位需先行完成注册)登录广东省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选择《江门市企业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备案》业务窗口进入,按系统提示、要求填报《江门市企业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备案登记表》。
本次备案材料将作为申报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重要附件材料。
三、备案时间
网上材料填报时间:
2017年度江门市企业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补备案):2018年2月22日00:00,至3月30日23:00。
2018年度江门市企业研发准备金及研发项目:2018年5月1日00:00,至12月31日23:00。
此前,企业须完成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登记,以及提报网上申请材料。
市科技局联系人及电话:高新科张鸿捷, 3129009。
各市(区)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蓬江区科技局、温卓鹏、3222303;
高新区科创局、许江桥、3861209;
新会区科技局、梁健维、6193886;
台山市科工商务局、王志皓、5524695;
开平市科工商务局、欧伙炎、2338560;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冯燮军、8895783;
恩平市科工商务局、吴东宏、7815742。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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