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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9-05 打印】 【 关闭

蓬江区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8月30日在蓬江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江门市蓬江区审计局局长 陈子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蓬江区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今年3月区委组建审计委员会,加强了党对全区审计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和审计机构改革,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审计监督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一年以来,蓬江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市委“1+1+5”工作举措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坚持审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实施蓬江区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审计了蓬江区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等情况,着力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区各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度财政预算,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得到加强,民生福祉得到改善,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财政管理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

——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实施,应对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能力得到加强。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6亿元,同比增长9.06%,保障了重点领域发展需要。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范举债融资行为,成功发行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8亿元,加强与重点项目衔接,促进债券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和效益提高。

——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深入推进,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预算单位资金项目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将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选取部分资金项目委托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开展评价,财政监督管理能力得到增强。全年财政投入企业扶持资金4.79亿元,促进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推动全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财政保障投入进一步提高,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抓好“补短板、兜底线、惠民生、增福祉”的惠民政策落实,不断提高底线民生待遇,出台并落实《江门市蓬江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逐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文化服务水平和城市品质。2018年用于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26.04亿元,占当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4.30%,比上年增长13.18%。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镇街、各部门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按项逐条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已按程序将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据统计,截至2019年6月底,对2017年度审计查出的33条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到位33条,整改完成率100%。相关单位按照审计要求收缴资金0.44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0.02亿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0.21亿元。同时,区财政局修订了《蓬江区本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有关部门单位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组织执行2018年度区级财政预算和决算草案、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

区财政部门提供的决算草案及相关资料显示:

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71亿元,总支出45.65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0.0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9.53亿元,总支出46.8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2.6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4亿元,总支出1.14亿元,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0.78亿元,总支出37.53亿元,当年结余3.25亿元,滚存结余29.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重点支出,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和财政核算,较好保障经济社会的发展。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方面

1.区财政无预算垫付资金4619.04万元。包括:2018年,区财政垫付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3890.10万元,作为白沙大道西(白沙桥至新峰路)和港口路(迎宾路至跃进路)道路沥青改造工程款;垫付荷塘镇财政所300万元,用于华尔润公司发放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支出;垫付原区资产管理办公室340万元,用于蓬江区众祺投资有限公司PPP项目认缴资本金;垫付白沙街道办事处88.94万元,用于美景豪庭外墙剥落解危工程施工费用。截至2018年末,上述资金尚未清理。

2.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298.49万元。截至2018年末,行政事业性收入220.63万元和财政专户利息收入77.86万元滞留财政专户未及时上缴国库。截至2019年2月,区财政局已将上述资金收归国库。

3.虚列财政支出2260.77万元。2018年12月,区财政局在总预算会计账挂账列支2260.77万元,用于归还2013年-2017年由财政专户垫付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资金实际在2019年3月才划出。

4.区财政局未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涉及金额1961.88万元。2018年12月,区财政局分别收到市下达的2018年(第三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助资金476万元和2018年度(第一批)旧厂房升级改造专项补助资金1485.88万元。但截至2019年4月10日,区财政局仍未将上述资金下达给具体用款单位。

5.用款部门未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涉及金额587.07万元。

(1)2017年6月区财政局向原区农林和水务局下达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农田水利建设(第一批)480万元,用于江门市盛世都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00亩温室大棚及配套设施项目。但截至2019年4月,因该公司拟定的项目实施方案未能通过江门市农业局、财政局评审,也未能按上述部门要求在限期内重新报送,上述专项资金仍结存在蓬江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未被使用。

(2)2016年8月区财政局向原区农林和水务局下达2016年市级农业土地开发项目资金86.2万元。由于资金对应项目已不具备建设条件,截至2019年4月10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仍未拨付使用上述资金。

(3)2018年12月区财政局向原区农林和水务局下达2018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市级统筹部分)20.87万元。由于项目承担单位杜阮镇人民政府并未组织实施项目,截至2019年4月10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仍未拨付使用上述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方面

1.2018年体育彩票公益金年初预算编制未细化。原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和区财政局编制2018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年初预算700万元未制定具体资金分配方案,未细化到具体用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原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体育局)以一事一议的形式通过单位内部研究具体确定资金分配和拨付使用。

2.荷塘镇公共体育事业经费20万元闲置超过一年。荷塘镇2018年4月收到原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体育局)拨付的公共体育事业经费20万元,截至2019年4月,该笔资金超过一年仍未使用。原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体育局)未能有效督促荷塘镇使用资金。

3.政府采购服务验收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79.27万元。原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体育局)2018年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和发行费列支采购社会服务费用79.27万元,与服务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具体条款没有包括项目的验收要求、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等内容。原区文化广电体育局也未能提供关于验收的佐证材料。

4.体育彩票发行费核算不规范。一是原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基本户2018年度收到江门市体彩中心下拨的体育彩票发行费46.70万元,实际支出46.10万元,相关收入和支出均未纳入原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年度预算管理,且未纳入区财务监管系统进行会计核算。二是原区文化广电体育局2018年12月31日基本户银行存款明细账的余额为2981.14元,基本户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为3121.14元,账实不符。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方面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未按规定以企业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收缴利润。截至2018年末,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未按规定以企业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仅以5个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利润为基础收缴2018年度利润收入1.13亿元。

(四)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方面

区财政局未根据职能调整及时修订蓬江区的资产处置管理办法。2018年1月区编办将原区资产办负责的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区财政局。截至2019年6月5日,区财政局仍未对由原区资产办负责制定的《蓬江区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蓬江府办〔2007〕217号)进行修订。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原区农林和水务局、原区信访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联等6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抽查区民政局、区社保局、原区商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公安局等7个部门单位的2018年度“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预算执行规范性逐步提高,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全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总额持续下降。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1.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789.22万元

一是区工商联在未实际举办会议的情况下,于2017年12月分别以举办女企协成立大会和青企联成立大会的名义虚列会议费15.40万元。二是原区农林和水务局2017年在未按规定执行资料审核、抽检等相关程序情况下擅自拨付黑臭水体农业污染源专项整治奖励金713.35万元。三是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5月至2018年3月期间,将部分公用经费及食品药品监督工作经费专项资金从局零余额账户违规划拨到本单位一般存款账户用于食堂开支,涉及金额60.47万元。

2.政府采购社会服务不规范,涉及金额429.42万元

一是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度购买宣传制作服务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直接委托社会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涉及金额107.99万元;2018年与社会供应商签订食品抽检监测服务资格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就抽检监测的具体事项签订书面委托协议书,也没有约定验收要求和开展相关验收工作,涉及金额140.69万元。二是区市场监管局2015年5月至2018年6月未按规定与食堂食材供应商签订书面供货合同,涉及金额175.58万元。三是江门市华侨中学、江门市培英初级中学、江门市紫茶小学等3所学校2016年4月至12月购买办公用品5.16万元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

3.开支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88.96万元

原区信访局2015年至2017年2月支付差旅费42.84万元和专项经费46.12万元依据不充分,无附相关工作人员的具体出行工作时间和工作记录。

(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不规范

一是江门市第八中学校园安全及校园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二是江门市紫茶小学绿化工程结算时间早于工程验收时间。三是江门市培英小学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20万元。四是原区农林和水务局建设的蓬江区西江防汛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工程于2010年10月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017年1月才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工作,截至2017年6月仍未对相关固定资产进行入账处理,涉及金额683.02万元。五是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办公楼于2010年1月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但截至2018年末仍未编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涉及金额284.35万元。六是江门市紫茶小学未按规定组织工程设计单位参与校区校园改造工程、北校区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七是江门市培英小学围墙维修工程、江门市紫茶小学、江门市美景小学、江门市实验小学的部分工程承(发)包备案资料档案不完整。

(三)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

一是原区农林和水务局于2016年购置价值0.39万元的联想电脑一台,未登记固定资产账;截至2017年末原区农林和水务局固定资产账上登记的3台公车的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是下属单位。二是区市场监管局截至2018年6月末部分办公用房未办理权属人变更,涉及金额2277.82万元。

(四)“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管理方面

1.超预算列支公务费用,涉及金额40.97万元。2018年,区公安局培训费超支28.55万元;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支7.9万元;区民政局会议费超支0.93万元,培训费超支2.23万元,公务接待费超支0.32万元;区工商联因公出国(境)费超支1.04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8.72万元。原区信访局2015年至2017年2月列支公务接待费6.65万元,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度列支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区教育局2015年1月至2017年7月列支公务接待费1.01万元,均未附派出单位公务接待函、接待清单等报销凭证。

3.会议费人均开支超标准,涉及金额9.17万元。区工商联2017年5月在逸豪酒店召开的蓬江区工商联(总商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四届执委会就职典礼活动列支会议费23.17万元,按规定人均支出标准为200元,实际人均支出超出标准131.07元,超标准金额合计9.17万元。

4.培训费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5万元

一是区公安局会计核算不规范,在“培训费”科目列支其他费用,涉及金额4.5万元。二是团区委2018年12月擅自将培训费0.5万元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划拨到本单位基本户,截至2019年5月末该资金未被使用。

三、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重点对减税降费、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民营企业财政补助、降费减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部门单位都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相关政策,有效降低了企业和个人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为经济健康发展和提质增效营造了良好环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原区住建局违规收取已整合的收费项目,涉及金额21.96万元。根据财税〔2016〕11号文件的要求,2016年2月1日起,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016年2月至2016年4月期间,原区住建局向8个建设单位发出收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江门市蓬江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委托银行代收缴款通知书》8份,涉及金额22.19万元,其中有7个建设单位已缴款共计21.96万元。原区住建局于2018年11月将已收取款项退回缴款单位。

(二)民营企业财政补助方面

区级财政补助资金未能配套落实,涉及金额1262.82万元。一是2017年12月市下达蓬江区2017年度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78.01万元,按照1:1比例,区财政需配套178.01万元拨付到补助企业,但截至2019年3月15日,仍有104.44万元未拨付到补助企业。二是2018年5月市下达蓬江区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资金1690万元,按照区有关文件要求,区财政需配套3380万元拨付到补助企业,但截至2019年3月15日,仍有1158.38万元未拨付到企业。上述未配套资金区财政局已足额安排在区科工商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中。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5年至2017年蓬江区教师继续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蓬江区扎实推进教育工作,优化教育资源,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推进区域教育特色发展,推行全区教育均衡工作,全面提升全区教育质量。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专项资金闲置两年以上未安排使用,涉及金额2.93万元。截至2018年11月,紫茶小学和范罗冈小学两所学校2015年收到的教师继续教育专项资金尚有2.93万元未安排使用,其中紫茶小学闲置1.43万元,范罗冈小学闲置1.5万元。

(二)继续教育经费使用效率低。2017年,江门市培英小学收入12.90万元,实际支出1万元,使用率仅为7.75%;棠下镇实验中心小学收入32.30万元,实际支出4.51万元,使用率仅为13.96%;江门市紫茶小学收入66.40万元,实际支出16.40万元,使用率仅为24.70%;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中心学校收入27万元,实际支出11.19万元,使用率仅为41.44%。产生问题的原因是上述学校未能及时安排使用资金。

(三)超范围开支继续教育专项经费,涉及金额3.57万元。江门市范罗冈小学分别在省级名校长工作室项目经费和继续教育培训费中超范围开支其它费用3.21万元和0.36万元。

五、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

组织对原区农林和水务局、原区信访局、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5名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积极推动本部门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重大经济决策方面。一是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2014年至2015年有2项重大经济事项未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涉及金额254.80万元;2016年至2018年有2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未跟踪反馈且未得到有效执行,涉及金额46.67万元;2017年有1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直接指定社会服务供应商提供服务,涉及金额107.99万元。二是区教育局2016年有2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内容调查研究不充分,造成未按规定自行购买社会服务,涉及金额85.44万元。三是原区信访局2014年至2016年有6项重大经济事项仅有传阅会签材料,但没有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的证明材料,涉及金额247.97万元。

(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原区信访局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合理,造成局的主管和分管领导权责不清,并且出现一把手直接审批单位财务开支的现象,涉及金额319.79万元。

(三)内部管理方面。一是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截至2019年1月末未建立有关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食材采购制度、食材的入库出库验收、用餐人员报餐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存在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二是原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会委员会未独立建账,工会财务收支在局行政账合并核算。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从源头上解决无预算支出、资金结余沉淀等问题。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杜绝虚列支出行为。

(二)全面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回收、盘活政府资产、资源,全面统筹各类资金来源。加大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力度,健全支出绩效评价及反馈纠偏机制。

(三)进一步推动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大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力度,停止收取已公布取消或停征的收费项目,及时足额配套和拨付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

(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立足保基本、补短板,加大财政资金对民生项目的保障力度。强化民生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充分发挥障和改善民生作用,促进蓬江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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