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平台 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适老版 网站支持IPv6

关于蓬江区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21 打印】 【 关闭

  2019年8月,区审计局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蓬江区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对报告中所列的存在问题,区政府十分重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行动,根据审计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和纠正,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报告指出,涉及蓬江区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共59个,已完成整改59个。

  一、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涉及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共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区财政无预算垫付资金4619.04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已将垫付款3890.10万元纳入蓬江区2019年度调整预算报告,2019年12月底前归还区财政局;二是荷塘镇于2019年9月将300万归还区财政局;三是区国有资产监管局于2019年8月将340万归还区财政局;四是白沙街于2019年9月将已收取美景豪庭住户缴纳的维修费68.92万元归还区财政局,差额部分资金20.02万元在蓬江区2019年盘活存量资金中安排,2019年12月底前归还区财政局。

  2.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298.49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已于2019年2月将非税收入298.49万元缴入国库。

  3.关于“虚列财政支出2260.77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于2019年3月将2260.77万元由国库账户划到财政专户,今后将严格执行《预算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财政支出管理,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

  4.关于“区财政局未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涉及金额1961.88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区财政局于2019年4月下达旧厂房升级改造专项补助资金指标1485.88万元给环市街道办事处,环市街道办事处已于5月拨付使用。二是区财政局于2019年4月下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补助资金指标270万元给环市街道办事处,剩余206万元已列入蓬江区2020年预算安排使用。

  5.关于“用款部门未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涉及金额587.07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区财政局已按有关规定将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480万元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二是区财政局已按有关规定将市级农业土地开发项目资金86.2万元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三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向区财政局申请下达2018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市级统筹部分)补助资金指标20.87万元给杜阮镇,杜阮镇于2019年12月拨付使用19.54万元,剩余资金1.33万元将在12月底前收回财政统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2018年体育彩票公益金年初预算编制未细化”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将从2020年起,编制体彩公益金年度预算时制定具体资金分配方案并将相关预算资料向区财政局报备。

  2.关于“荷塘镇公共体育事业经费20万元闲置超过一年” 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荷塘镇于2019年7月将有关经费拨付使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江门市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下拨经费的后续监管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3.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验收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79.27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制定《江门市蓬江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明确规定了合同履约验收要求,今后将严格政府采购服务验收管理。

  4.关于“体育彩票发行费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019年,体育彩票发行费由市财政局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拨到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下达零余额用款指标,并已纳入区财务监管系统进行核算。从2020年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待市下拨专项资金后根据文件要求编制预算,并将相关预算资料向区财政局报备。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方面。

  关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未按规定以企业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收缴利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在2019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蓬江区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办法》有关规定,以企业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收缴区级国有资本收益,并在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时严格按照企业年度合并报表为基础做好区级国有资本预算编制工作。

  (四)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方面。

  关于“区财政局未根据职能调整及时修订蓬江区的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于2019年11月经区政府同意印发《蓬江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镇(街)、区直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整改情况

  涉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共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1.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789.22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工商联已分别于2018年11月和2019年6月举行了女企协和青企联的成立大会,今后将加强预算管理,认真做好年度经费支出方案,规范预付款的支出制度和大额资金支出的流程;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棠下镇、杜阮镇今后在划拨专项资金前将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项目资金划拨前期工作,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后再划拨资金;区市场监管局已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业务知识,确保不再发生此类情况。

  2.关于“政府采购社会服务不规范,涉及金额429.42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市场监管局已与抽检服务方签订补充协议,并于2019年7月印发《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抽检监测承检机构监督评价方案》,规范采购合同的签订,加强履约跟踪,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相关制度;区教育局已责成三所学校完善相关采购手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3.有关“开支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88.96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信访局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差旅相关制度,强化差旅的内控管理,加强报销审核;二是修订《蓬江区信访局财务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关于蓬江区信访维稳准备金管理实施细则》和《规范误餐费申办事项》,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二)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于2018年11月将蓬江区西江防汛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工程登记入账,今后将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组织领导,及时编制竣工项目财务决算,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区市场监管局正与监理方审核施工方提供的结算资料,12月下旬提交区财政局审批办理竣工决算;区教育局已责成各有关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工程项目的管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要求全区各中小学吸取教训,确保今后不出现同类问题。

  (三)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原区农林和水务局已将联想电脑登记入账,3台公车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无偿转移给下属单位,今后将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理清查工作,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区市场监管局已办理好5处房产的不动产证;有3处房产正在办理免税手续,12月底可办理不动产证;有1处由新会区市场监管局移交的房产因无购房发票、权属证明、购房合同,无法办理产权证,今后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盘点,防止资产流失。

  (四)“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管理方面。

  1.关于“超预算列支公务费用,涉及金额40.97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加强预算管理。

  2.关于“公务接待支出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8.72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信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对没有派出单位公函或者邀请函、接待清单等情况不予报销,保证接待费支出合法合规。

  3.关于“会议费人均开支超标准,涉及金额9.17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工商联修订《江门市蓬江区工商联会议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开支,杜绝超标准、铺张浪费等问题的发生。

  4.关于“培训费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5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公安局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定,规范会计科目核算。团区委组织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和银行账户管理。

  三、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整改情况

  涉及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共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关于“原区住建局违规收取已整合的收费项目,涉及金额21.96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住建局会同区财政局已于2018年11月将违规收费全部退回建设单位。

  (二)民营企业财政补助方面。

  关于“区级财政补助资金未能配套落实,涉及金额1262.82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科工商务局已于2019年6月将两项财政补助资金1262.82万元拨付到企业。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涉及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共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关于“专项资金闲置两年以上未安排使用,涉及金额2.93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教育局责成两所学校于2019年8月将闲置资金2.93万元全部上缴区国库。

  (二)关于“继续教育经费使用效率低”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教育局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责成4所学校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其中培英小学、棠下镇实验中心小学、江门市蓬江区环市中心学校的继续教育经费已使用完毕,紫茶小学剩余4.3万元已缴回财政统筹;二是加强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管,结合学校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和实际需要,合理科学地编制预算,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超范围开支继续教育专项经费,涉及金额3.57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教育局责成学校归还资金渠道,今后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进行开支,确保专款专用。

  五、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整改情况

  涉及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方面共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关于“重大经济决策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执行《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大额资金支出必须按规定程序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二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制定相关食堂管理制度,并将食堂管理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方面管理,严防超标准支出的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把控,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相关制度,确保不再发生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情况;四是区教育局今后将严格落实《中共蓬江区教育局党组工作制度》《蓬江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规范权力运行,对列入议事内容的议题,做好调查研究和充分准备;五是区信访局制定《蓬江区信访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决策手续,规范档案管理,对“三重一大”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的项目资料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编号,并列出目录清单及归档,做到有法可依、有档可查。

  (二)关于“财政财务管理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区信访局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时修订《蓬江区信访局财务工作管理办法》等财务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三)关于“内部管理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制定《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食堂管理规定》、《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财务管理规定》等制度,并将食堂管理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方面管理,严防超标准支出的情况再次发生;二是机构改革后,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会委员会并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委员会账务实行独立核算。


  2019年11月30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