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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蓬江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18 打印】 【 关闭

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8月,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了《江门市蓬江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并制定具体措施,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审计涉及的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截至2020年10月底,对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64条问题,已整改到位61条,整改完成率95%。通过收缴(收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3.39亿元。

  根据《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规定,现将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

  涉及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共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正在整改1个。

  (一)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

  1.关于“未按规定设置预备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今年我区严格按照《预算法》中关于预备费的有关要求,年初预算按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1%安排预备费3500万。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调整幅度大”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今后将加强对各部门采购活动的监管,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预算执行刚性,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今年我区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建立预算执行情况与部门绩效挂钩的机制,倒逼部门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度和科学性,结合调整预算收回部分未使用资金,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4.关于“未能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问题,已完成整改。2019年未下达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923.85万元已作为2019年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纳入今年年初预算,统筹用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各项支出。

  5.关于“未按规定向区人大报告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已在2019年度决算报告中列明2019年权责发生制列支情况。

  6.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区财政局印发《关于编报蓬江区2020年本级部门调整预算的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在调整预算时填写绩效目标情况申报表并报区财政局备案,确保各项目绩效目标调整严格按照要求设置绩效指标值。二是相关单位已向区财政局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国资局已在《2019年蓬江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报告》中明确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的具体企业和金额,并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执行。

  2.关于“未按规定下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通知”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已将2019年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预算下达给区国资局,今后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规范财政管理,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3.关于“2019年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财务报告为依据,收缴2个区属国有企业的利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今年起,区国资局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基础核定企业预算收益上缴额度。

  4.关于“区属企业股东更名未办理变更登记”的问题,正在整改。区国资局制定《蓬江区区属企业优化整合工作方案》,要求一级企业加快办理企业的股权划转及股东变更手续。目前已有2家企业完成股东变更登记,1家企业已注销,其余2家企业正在办理变更手续, 计划今年12月底前完成。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

  1.关于“2019年蓬江区失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区社保局、区税务局等部门依托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编制系统进行编制、汇总和审核基金预算,并强化收支预算执行,协同对基金运行密切监控,保障真实准确反映我区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关于“未及时划拨补助资金”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共同做好资金划拨工作,保障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

  3.关于“截至2019年末,有7名16岁以下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缴交职工养老保险”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4名参保人员的参保单位已办理社保费退费。二是3名参保人员的参保单位已注销登记,区税务局已注销系统信息。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整改情况

  涉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共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正在整改1个。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方面

  1.关于“3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督,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关于“2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强化预算管理,今后编制预算时将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细化到具体项目。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关于“3个单位1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零”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编制预算时将考虑年度变化因素,制定资金支出计划,并合理申报资金需求,联合区财政局向上级申请调整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关于“3个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完善财务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等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3.关于“1个单位以拨代支,形成沉淀资金17.9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截至今年10月,相关单位已支出9.33万元,并将结余款8.57万元上缴到区国库。

  (三)重大经济决策方面

  1.关于“6个单位年度预决算(草案)等经济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修订集体决策制度和党组工作制度,明确党组议事内容,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2.关于“1个单位部分事项决策程序倒置”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制定集体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确保资金使用支出程序合法合规。

  3.关于“1个单位个别经济事项决策不当,决策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强化内部监督意识,决策前审查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并建立购买服务项目合同台账,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约。

  4.关于“1个单位部分事项决策记录缺失或记录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制定党组工作制度,将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四)财政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3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已将非税收入1038.16万元上缴到区国库,剩余“群众遗失款”1.31万元已于今年7月在公众号登载认领,半年后无人认领再上缴区国库。

  2.关于“3个单位存在单笔1000元以上大额现金支出情况”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印发资金使用操作指引,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制度,规范现金支出行为。

  3.关于“1个单位未应收尽收租金收入”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扣除税金0.62万元后,分别于今年5月和6月将租金收入合计17.71万元上缴到区国库。

  (五)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

  1.关于“3个单位长期固定租赁车辆,涉及汽车117辆”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终止长期租赁车辆行为,制定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和社会车辆租赁管理办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2.关于“2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支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已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手续,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

  3.关于“1个单位超预算且在其他科目列支培训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将贯彻《预算法》相关要求,规范会计科目的使用,严格预算执行。

  4.关于“1个单位向非中标供应商采购公务用车保险服务”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加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学习,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公车运行和维护的政府采购行为。

  (六)资产管理方面

  1.关于“3个单位未经报批擅自出租、出借房产,涉及房产35处”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已将32处出租物业及3处出借房产报区财政局备案,并于今年8月将2016年至2019年出租收入184.59万元上缴到区国库。

  2.关于“1个单位无形资产未登记资产账,涉及软件3套”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于今年7月对3项无形资产补登记入账。

  3.关于“1个单位资产权属变动未办理变更手续,涉及房产9处、汽车1辆”的问题,正在整改。相关单位正在办理9处房产的变更手续及车辆转移手续,预计今年12月完成。

  (七)内部控制方面

  1.关于“3个单位出台的部分制度文件无发文字号”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已印发公文管理制度,并对新出台重要文件、规章制度等建立文号,规范公文管理工作。

  2.关于“1个单位个别年度未履行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程序”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制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程序,规范公务用车使用。

  (八)其他方面

  1.关于“2个单位没有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内部监督。

  2.关于“1个单位政府采购合同没有验收条款”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将规范项目采购内容,强化项目验收环节工作。

  3.关于“1个单位政府采购实施期未满提前验收且提前付款”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系统梳理,明确合同付款条款和具体时间,严格合同履约。

  4.关于“1个单位无法提供对部分企业技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的证明资料”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于今年10月联合区财政局对两家公司开展事后监督检查。

  5.关于“1个单位有偿服务无明确收费标准且公示信息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自2019年7月起推行市场化改革,将不再收取有偿服务费。

  三、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涉及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共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关于“‘三拆除’行动未按计划完成”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印发整改工作函和整改方案等文件,明确整改措施及期限,要求各镇(街)对“三拆除”台账进行重新梳理,共同推进“三拆除”工作,并定期进行实地检查,指导镇(街)“三拆除”工作。

  (二)关于“‘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台账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重新收集、汇总各镇(街)工作台账,并按比例随机抽查,认真核实,做到台账互相对应。二是各镇(街)已重新梳理完善工作台账,结合实地调查,摸清台账数量、地址、项目,确保镇与行政村(居)台账互相对应,并将完善后的台账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备案。

  (三)关于“‘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未及时验收”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各镇(街)于今年3月完成验收。二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于今年4月委托第三方进行全面验收,5月成立区级督查组分片对镇(街)开展随机验收,各镇(街)均通过区级验收。

  (四)关于“专项资金申请资料审核不严”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已按要求重新上报项目名称和项目内容,将重复申请资金0.8万元退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账户。

  (五)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单位从2019年12月起将“三清三拆三整治”资金全部划入各村(居)财政专户,并督促各村(居)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严格会计科目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涉及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共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正在整改1个。

  (一)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

  1.关于“多发放220人已死亡火化或已注销蓬江区户籍等人员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问题,正在整改。区民政局及区残联已要求各镇街按月如数追回,并发追缴通知书,截至今年10月,已追回9.45万元,正在追缴2.39万元。下一步区民政局将通过法律途径、从其他资金抵扣等方式完成追缴。

  2.关于“少发放219人的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今年8月,区民政局已将少发放金额足额发放到对象账户。

  3.关于“个别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及时”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民政局加强与区残联、镇(街)的沟通,规范发放流程,确保补贴资金能够准时、足额发放给对象。

  4.关于“2个镇街及1个部门超时审核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70份”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民政局督促镇(街)在收到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区残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严控审批时限。

  5.关于“个别年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明细未按要求在网络上长期公示”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截至今年6月,区民政局已在蓬江区人民政府网补公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名单,并实行网络长期公示。

  (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面

  1.关于“涉农资金信息未按要求公开”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已在规定的门户网站上公开涉农资金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2.关于“4个镇2个项目的涉农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镇(街)已支出2019年省级涉农资金农业产业发展类的渔业统计任务工作经费2万元和2019年省级农民负担监测专项资金1万元。

  (三)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方面

  1.关于“有215家企业未在省固废信息平台申报登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截至今年10月,上述企业均已在省固废信息平台完成申报登记。

  2.关于“有240家企业未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截至今年10月,上述企业均已完成管理计划备案。

  3.关于“2018年至2019年期间,江门市蓬江区域峰运输有限公司不具备危险废物运输资质,有两辆非专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参与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江门市蓬江区域峰运输有限公司已于今年8月取得危险废物运输许可资质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涉及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方面共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环卫处加强对工程招投标、采购等法律和政策法规方面的培训,完善内部管理程序,加强工程项目审核把关,确保招标政策真正贯彻落实。

  (二)关于“业主单位送区财政局审核的工程结算资料虚报工程量”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今年5月,区环卫处与区财政局、结算核价公司、施工、监理等单位重新对20座厕所进行现场核准,核减未提供物料清单,并送财政部门审核。

  (三)关于“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涉及公厕20座”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环卫处已重新组织现场验收,按实施工程量编制结算资料,核减没有实施的工程项目,完善设计变更手续。

  (四)关于“第一期社区公厕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时间”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区环卫处加强对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完善施工合同签订流程,并举一反三,在后续的招标和采购工作中,明确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五)关于“第二期社区公厕升级改造工程未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今年4月,区环卫处再次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整体验收,并完善验收资料。

  (六)关于“业主单位未及时向区财政局报送工程竣工价款结算资料”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今年9月,区环卫处已将工程结算资料送财政部门审核。

  六、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涉及广东三十三墟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方面共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一)关于“个别项目协议书条款与采购文件不符”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公司加强财经法纪学习,明确审核相关协议流程,重大协议由公司法律顾问把关,并按照集体决策审议,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关于“个别工程项目的中标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公司加强对招投标相关文件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杜绝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三)关于“下属子公司资产闲置”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公司计划整体出让棠下30亩闲置用地及其物业,已委托第三方评估,预计2021年3月完成。二是亿滋项目4738平方米建筑物及2700平方米空地已出租,剩余4.6万平方米办公厂房在蓬江区智慧招商平台招租。

  (四)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公司于今年1月对363.92万元资产补登记入账,启用含有资产管理模块的新财务系统,并委托第三方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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