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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9-24 打印】 【 关闭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蓬江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一年来,蓬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区第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度财政预算,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积极的财政政策效果明显。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77%。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效应,安排扶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3.11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民生和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通过资金调配,优先安排教育、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等民生事项支出,全年民生支出30.7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动用预备费及盘活资金,共安排5081万元用于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求,确保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快速、有序实施。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稳步推进。贯彻落实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要求,进一步强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推行新的镇街财政管理体制,强化区级统筹。区绩效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进一步提高全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成效良好。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镇(街)、各部门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建议,及时采取措施按项逐条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蓬江区已按程序将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对2019年度审计查出的64条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到位63条,整改完成率98.44%。通过收缴(收回)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3.39亿元。同时,有关部门单位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组织实施2020年度区级决算草案及财政管理、区级部门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较为规范,各项财政改革深入推进。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据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2.07亿元,总支出51.38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0.6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1.99亿元,总支出81.8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0.1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16亿元,总支出1.16亿元,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3.04亿元,总支出44.21亿元,当年赤字1.17亿元,滚存结余28.28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

  (1)预算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程序不规范。蓬江区人民政府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未书面征求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意见。

  (2)未向社会公开蓬江区人民政府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3)政府采购预算调增幅度大。2020年有5个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年初总数为6031.70万元,调增总数为1742.59万元,调增幅度达28.89%。

  (4)未及时追收非税收入,涉及金额75.54万元。2020年蓬江区共有8个非税收费项目合计75.54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已开具非税缴款通知书,但截至2021年2月28日有关执收单位仍未追收上述非税收入。

  (5)部分上级专项资金未安排使用或使用较慢。一是2020年20万元以上且使用率为零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有11项,未支出金额共计351.44万元。二是蓬江区田园综合体试点专项资金使用较慢。2017至2020年共计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550万元用于蓬江区杜阮凉瓜小镇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截至2020年底,共支出资金4727.89万元,因推进较慢被市财政局收回资金898.50万元,结余1923.61万元。

  (6)部分区级项目预算执行率低。2020年区级预算安排资金支出率低于50%且未支出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项目有2个,预算安排共计371.8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9.90%。

  (7)30个基建项目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结余资金35.35万元滞留在相关单位账户。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

  (1)预算编制不够细化。2020年蓬江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4.36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

  (2)预算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程序不规范。蓬江区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未书面征求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意见。

  (3)未向社会公开蓬江区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4)国有资产1.49万平方米闲置。其中:蓬江区祈安街4、6、8号物业,面积0.09万平方米;蓬江区西环路109号2幢物业,面积1.40万平方米。

  (5)未建立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未与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签订业绩合同。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

  (1)预算调减幅度大。2020年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补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0万元,调减550万元,调减数占年初预算数的91.67%。

  (2)违规向再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2020年向9名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待遇6.72万元。

  (3)预算执行率低。2020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其他收入3436.0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6.49%;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其他支出11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04%;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中技能提升补贴预算支出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9.58%。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42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重点审计13个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区级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5个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货物或服务,涉及金额17.22万元。1个单位无预算支出培训费,涉及金额12.70万元。1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差旅费,涉及金额1.71万元。1个单位专项经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涉及金额1553万元。1个单位项目预算调整幅度大,调减率为55.56%,涉及金额250万元。

  2.财政财务管理方面。1个单位未将优抚补助503.62万元直接支付到义务兵家庭或个人账户。2个单位30.24万元收支在往来款科目核算。3个单位未按规定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涉及金额14.01万元。1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了11个月的通信费11.67万元。1个单位重复支付视频制作费用6万元。1个单位列支5.25万元会议费缺少参会人员签到表。1个单位对下拨协会的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监督不到位,协会将财政专项经费和自筹资金混合使用及会计核算,协会部分活动奖金和演出费用存在代签情况,涉及金额62.55万元。1个单位行政经费与团费混账核算,涉及金额9.27万元。

  3.资产管理方面。3个单位部分新增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1510万元。

  4.公务支出与公款消费方面。1个单位变相超编制配备1辆公务用车,违规使用协会1辆车辆343次,上述车辆相关费用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列支4.65万元。1个单位的部分公务员有38次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使用公务用车。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涉及金额2.49万元。2个单位未将4辆公务用车纳入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管理。1个单位未及时在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和江门市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更新1辆车辆信息。

  5.内部管理方面。1个单位5.18万元物资器材未办理出入库手续。1个单位优抚信息系统的人员信息未及时更新,系统备案人数比实际发放人数少142人;优抚对象档案不完善,572人没有认定档案资料,476人认定资料不完整。2个单位未建立食堂管理制度。1个单位未建立有关租赁车辆的公务出行管理制度。1个单位个别内部管理制度没有发文字号。

  6.工会经费管理方面。1个单位工会未编制年度收支预算。1个单位工会仅登记流水账,未填制会计凭证、设置明细账和总账。

  7.其他方面。1个单位23万元购买服务合同未明确验收要求。1个单位对新型学徒培训备案资料审核不到位,培训方案中未列明培训计划,涉及金额20.40万元。1个单位小额担保贴息贷款项目审核工作不规范,存在申请表未填写日期、无审核意见和盖章、审核时间早于村居和镇街审核时间等问题。1个单位10.40万元服务合同未填列供应商提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期。1个单位未与评估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涉及金额7.52万元。1个单位2018年9月至2020年3月期间未收到7408人次应缴纳的团费。1个单位对团组织管理不到位,存在19个空心团组织。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中央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对“粤菜师傅”工程、东西部扶贫协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促进就业优先、优化营商环境、“家电惠民”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积极采取有效的方法举措,推动政策措施落地生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粤菜师傅”工程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向出勤率不符合要求的1名培训班学员发放学习补贴0.05万元。二是对“粤菜师傅”彩虹计划创业项目经营备案资料审核不到位,2名创业者资料填写不齐全。三是未按相关方案要求开展“粤菜师傅”创业大赛。

  (二)东西部扶贫协作政策落实方面

  工作经费专户会计记录不完整。截至2020年9月底,蓬江区驻天等县帮扶工作组工作经费专户账面结余为51.53万元,未包含年初结余2.73万元,实际结余应为54.26万元。

  (三)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政策落实方面

  对行业协会商会会费档次设置工作指导监管不到位,有3个行业协会商会的会费档次设置为5级,不符合会费档次设置不超过4级的要求。

  (四)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扶持16户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和自主创业,未完成市下达的18户目标任务。二是对自主创业发展生产补贴申请资料审核不严,16份申请资料复印件均无申请人签名盖手印,涉及金额8.50万元。三是对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资料审核不严,在2所院校未提交申请发放补贴公函和申请表的情况下,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涉及金额7.40万元。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0年度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能积极组织实施项目,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发挥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1个镇的3个村共有18个农村公厕建设工程项目交由无资质条件的个人施工,涉及财政资金284.82万元。

  (二)1个镇的2个村共有15个农村公厕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签订时间早于村集体决策时间,涉及财政资金270万元。

  (三)1个镇的2个农村公厕建设工程部分实际工程材料与结算工程材料不一致。

  (四)1个镇的4个农村公厕日常管护不到位,存在未能正常使用、未设置公厕指导牌等问题。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9至2020年蓬江区城区亮化工程(二期)进行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蓬江区城区亮化工程(二期)的建设,完善了城市夜间景观照明建设和社会服务功能体系,促进了蓬江区城市品质的提升。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业主单位未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一是在设计前未按规定进行工程测量工作。二是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未经审批已开工建设。三是工程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就开工建设。四是工程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已投入使用。

  (二)业主单位使用工程建设资金不规范。提前支付江礼大桥段、银晶酒店段工程进度款,涉及金额254.18万元。

  (三)业主单位对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未积极推进工程进度,导致施工工期延期124天。二是160套灯具未按施工图纸施工,涉及金额114.94万元。三是未督导承包方对已过期的银行履约保函办理延期手续。四是未按时提供预算审核工程资料,导致施工图预算文件超过半年还未完成审核。

  (四)业主单位对施工质量管控不严。投入使用的江礼大桥56套投光灯和13套光束灯、江门大桥1套水纹灯和1套洗墙灯、启明里和银晶酒店部分灯源不亮,涉及金额25.24万元。

  五、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文联、区妇联、团区委、区土储中心共7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能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管理方面。2个单位部门预算(草案)、预算调整(草案)、决算(草案)等重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讨论和决定。1个单位未经集体决策支付地块评估费用19.15万元;个别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违反相关规定,在未进行公开招租的情况下,经集体决策将地块出租;个别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未执行,未向租户收取土地租金145.34万元;决策制度试行期满后未及时修订。

  (二)财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方面。1个单位土地租金收入758.70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储备土地入库前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1个单位违规在基本账户存放3家企业工资保证金合计220万元。1个单位无偿提供商铺给企业使用,涉及金额202.83万元。1个单位对置换取得的土地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对土地进行会计账及资产账处理、未办理土地权属登记、土地被无偿占用等问题。

  (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1个单位未按规定对37次租赁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四)内部管理方面。3个单位部分内部管理制度文件无发文字号。1个单位未建立土地巡查制度。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0年,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7起,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7起,移送主管部门10起,涉及人员13人。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

  (一)公共资源管理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6起,主要是擅自将有偿服务发包给单位工作人员,涉嫌未应收尽收非税收入,擅自免征非税收入;出租国有资产未经报批且租金收入未上缴国库;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政府采购服务导致支付空档期运营费,向不具备供应服务资格的供应商购买办公家具。

  (二)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2起,主要是多发放、少发放和不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不及时发放中央临时救助资金,超时审批区级临时救助资金。

  (三)其他方面违纪违法问题。共移送此类问题线索9起,主要是重复发放奖补专项资金,部分工程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虚报工程款项、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工程结算未送财政部门审核已全额支付工程款,超政府采购预算购买办公家具,以拨代支形成沉淀资金,大额现金支付。

  七、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单位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预算编制不够准确、预算执行不够扎实,对财经法纪禁止性规定未能做到令行禁止。二是部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理解把握不到位,执行不够有力,导致政策落实效果未达到预期。三是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够强,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思想,绩效管理仍未贯穿财政资金管理全过程。

  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预算约束,压减低效开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清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推动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进一步推动政策贯彻落实。强化政策研究,在把握政策实质、吃透政策精神的基础上,做好政策宣传和指导工作,严格审核流程,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评估和监督问责机制,切实做到惠企利民。

  (三)加强民生资金项目管理。完善各项民生资金及项目的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充分发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用。

  (四)规范公共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切实履行项目建设业主职责,确保建设项目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资金使用合规、质量可靠。

  (五)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聚焦经济责任,紧密围绕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结合不同层级不同岗位领导干部的履职特点,加强对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蓬江高标准推进中心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全力冲刺千亿GDP强区、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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