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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蓬江区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28 打印】 【 关闭

20178月蓬江区审计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蓬江区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对报告中所列的存在问题,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行动迅速,根据审计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和纠正,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财政审计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国库,涉及金额2083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于20175月已将未缴交国库非税收入2083万元全额缴入国库。

2.关于“结转两年以上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收回统筹,涉及金额463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按新《预算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以及省市有关规定于201710月前已统筹使用2016年底结转超2年以上的上级财政资金463万元。

3.关于“部分收回的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未统筹安排使用,涉及金额0.82亿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对截至2016年底结余0.82亿元财政存量资金的性质进行甄别后,作出如下分类处理:一是已安排使用1464万元;二是至20179月份非税收入已缴入国库1683万元,余下804万元计划于20183月底前缴入国库;三是统筹安排用于新增项目2674万元;四是非财政资金及其他暂存资金退回原单位1349万元;五是环卫局结余资金194万元待厘清资金性质后,再分类处理。

4.关于“部分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资金闲置,涉及金额158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发出《关于收回存量资金及处理意见的函》(蓬江财库[2017]14号),要求相关单位于20171010前将基本账户的存量资金全部缴回区财政账户。相关单位已按要求全额缴回闲置资金。

(二)会议费和“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审计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区工商联等3个单位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3.8万元”的问题,区工商联等3个单位今后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

2.关于“区残联的下属单位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无预算支出公车运行费用1.5万元”的问题,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将加强预算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关于“区科技局等7个单位的公务接待费支出没有公函、接待清单等报账资料,涉及金额18.25万元”的问题,区科技局等7个单位已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规定等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接待费报销流程和审批手续。

(三)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审计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区残联购买残疾人康复资助服务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225万元”的问题,区残联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于2016 12月委托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资格标”的方式确定了2017-2018年残疾人康复服务资助项目定点单位;二是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继续通过“资格标”和按照《广东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规范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

2.关于“区残联购买的部分残疾人服务项目验收未进行绩效评审”的问题,区残联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于20178月在“江门政府采购网政府购买服务平台”采用网上选购的方式确定了江门市蓬江区社会工作协会作为项目绩效评估第三方;二是于20179月份对13个残疾人服务社会管理创新项目从对象满意度、项目实施管理的规范性(包括服务经费使用)和项目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估;三是今后将建立购买服务项目评估长效机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评估,确保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估规范化、有效化。

3.关于“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购买的部门预算编制实施和维护服务项目未严格按合同条款付款,涉及金额1.21万元”的问题,区国库支付中心将严格按照《采购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付款,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四)镇街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整改情况。

1.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环市街超预算开支125万元”的问题,环市街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环市街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制度》,今后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二是关于“白沙街未取得合规票据支出50万元”的问题,白沙街今后将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财务管理、报销审批等制度,同时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强化岗位责任意识,严把报销关,确保财政资金合规安全运行。

三是关于“20153月至20166月棠下镇支付征地补偿款手续不完备,涉及金额5208万元”的问题,棠下镇将严格按照《江番高速及江珠北沿线高速公路蓬江段征地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征地经费程序后兑付补偿款。

四是关于“环市街和棠下镇使用大额现金支付,涉及金额139万元”的问题,环市街、棠下镇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定,今后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业务,规范现金的管理,确保财务支出业务合法、合规和资金安全。

2.关于“公务支出管理方面。环市街、白沙街和棠下镇的公务接待费支出没有附公函、接待清单等报账资料,涉及金额182万元”的问题,环市街、白沙街和棠下镇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接待费报销流程和审批手续。

3.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环市街和白沙街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有价房产414万元和其他房产12618平方米”的问题,环市街和白沙街已组织人力对资产进行清查,加快核清单位资产盘盈、盘亏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理顺权属列入监管,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是关于“环市街下属资产租金收入未按资产权属处置,涉及金额291万元”的问题,环市街已收回广东科炬高新技术创业园有限公司的资产出租收入291万元。

4.重大事项决策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棠下镇支付企业扶持资金手续不完备,涉及金额2.19亿元”的问题,棠下镇今后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的扶持政策和支付规范流程进行兑现企业扶持资金。

二是关于“环市街和棠下镇决策督办落实和跟踪反馈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环市街和棠下镇已完善重大决策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确保重大事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行政审批事项转移方面”的问题,在没有符合条件的转移主体的情况下,区教育局将根据省市要求继续做好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

(二)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方面”的问题,区民政局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将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中涉及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法人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报告等审计事项转为政府购买服务,并利用政府采购平台选定江门市淇益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介服务商和实施机构,所需经费纳入2017年部门财政预算;二是印发通知并通过政府网络平台、政府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向社会组织公告本次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内容,宣传和解读相关政策。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按规定征收”的问题,区残联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联合区地税局向2685个欠缴款单位寄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催告书》,督促欠缴单位在20171130日前缴清欠款;二是根据相关要求,做好从2018年开始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衔接和移交工作;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层面宣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政策,增强用人单位缴纳残保金的自觉性。

(二)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未落实到位”的问题,区残联将根据区政府的工作安排,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积极配合,推动该项目开工建设。

(三)关于“帮扶薄弱村项目未落实”的问题,区农林和水务局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根据已申报的薄弱村经济发展帮扶新项目情况,向区财政局申报2018年度帮扶资金预算50万元,在帮扶薄弱村经济发展项目实施完成并报送相关项目资料后安排财政帮扶资金。二是对于2018年新增实施项目,拟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向区财政提出申报增拨帮扶资金进行解决。

四、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调查的整改情况。

(一)江门“蓬江新鹤”融合提质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项目进展慢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迎宾西路的加贝达莱化工厂因涉及拆迁补偿税收问题未解决,应征厂房地块未交地”的问题,截至2017430日,迎宾西路的加贝达莱化工厂厂户的补偿问题已得到解决,厂房已搬迁完毕,迎宾西路征地拆迁工作已全部完成并交付使用。

二是关于“滨江新区基础设施项目中的丰乐路北延线工程项目因爆破对附近民房造成影响,由于相关赔偿没有处理完毕,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问题,滨江新区管委会多次与村委会开会研究,与施工单位重新制定新的赔偿标准,并与村民展开了4轮正式谈判,部分村民要求对房屋重新鉴定,待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报告后,管委会工作组再开展赔偿谈判工作,然后对隧道洞口边仰坡滑坡进行修复处理。

(二)关于“广佛江快速通道蓬江段部分建设资金支付手续不够完备”的问题,截至201712月底,沙富村、中心村征地补偿手续仍在办理中。

五、国有企业审计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资金闲置”的问题,滨江城镇投资有限公司将加快土地整理进程及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进度,提高资金支付的审批效率,及时支付项目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关于“未能及时对征地项目进行成本核算”的问题,滨江启动区工程建设项目所发生的土地迁移及费用成本已分摊至相应的工程成本中。

(三)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棠下镇今后开展项目将提前做好全面工作评估,制定更完善的工作计划,按规范程序进行采购和招投标,把项目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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