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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蓬江区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9-26 打印】 【 关闭
 关于蓬江区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830在蓬江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江门市蓬江区审计局局长  何其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蓬江区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去年以来,蓬江区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围绕市委市政府“兴业惠民、治吏简政”决策部署和区委“1328”工作策略,坚持审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审计了区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党中央令行禁止、维护地方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区、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区各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区十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得到加强,民生保障持续增强,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成效,财政收支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

经济运行稳中有进,防范地方性债务风险能力得到加强。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17亿元,同比增长8.30%;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89亿元,同比增长10.79%。构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体系,规范举债融资行为,严格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强化举债规模控制。

民生保障持续增强,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财政统筹和投入力度,2017年用于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23.01亿元,占当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7.9%,比上年增长7.76%

财政政策有效实施,转型升级取得成效。落实“两无两藏”降成本行动计划,结合“六新六去”工作要求,减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堤围防护费,着力为企业“减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大科技扶持资金投入,全年财政投入创新驱动资金1.36亿元,通过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的精准发力,引导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扶持优质企业增资扩产,促进全区经济稳定增长。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组织执行2017年度区级财政预算和决算草案、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抽查了9个部门单位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管理情况。

区财政部门提供的决算草案及相关资料显示:

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8.71亿元,总支出37.8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0.8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0.71亿元,总支出16.9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3.7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27亿元,总支出2.2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0.0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4亿元,总支出30.9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3.06亿元,滚存结余26.5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级财政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总体情况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上较为规范。

2017年全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同比分别下降34.41%13.90%。全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总额持续下降,费用开支管理逐步规范和完善。

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区财政无预算列支江沙示范园区市政工程建设资金、广珠铁路项目出资款。截至2017年底,上述资金尚未清理。

(二)非税收入和回收资金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涉及金额4278万元。截至2017年底区财政专户应缴国库资金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00万元、财政专户利息收入340万元、收回的以前年度预算单位存量资金1738万元,其中收回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存量资金789万元已直接在财政专户安排使用。审计指出后,区财政局已将其中3374万元收归国库,截至20183月尚有115万元财政专户利息收入留存在财政专户。

(三)总预算会计核算不规范。截至2017年底,区财政尚未按规定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总预算会计核算。

(四)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制度不健全。截至20186月,蓬江区尚未健全关于政府性债务、财政往来资金等资金审批管理制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农林和水务局、区教育局、区资产办、区司法局等4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并延伸抽查区政法委、区发展改革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信访局、区档案局、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等7个部门单位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预算执行规范性逐步提高,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一)有1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和完整,涉及金额1.18亿元。区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40项财政拨款专项资金未细化到基层单位或具体用款单位,涉及金额1.15亿元;下属单位江门市蓬江区教育财务核算中心的慈善捐款收入及结余情况未在区教育局的年初预算及决算报表中反映,截至2017年底慈善捐款资金结余300万元。

(二)有2个部门个别项目资金使用率不高,涉及金额1098.33万元。区农林水务局2015年收到区财政局下达的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指标1043.33万元,由于缺少造林绿化项目,截至2017年底,使用率仅为13.57%;区教育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万元,使用率为52.18%

(三)有2个部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涉及金额3501.4万元。2017区教育局以拨代支预算资金,造成资金沉淀3432.12万元;下属中小学的聘用临时教师经费超预算支出10.43万元。区农林水务局2017年未按规定将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发放到个人账户,涉及金额39.4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涉及金额2.7万元;以现金方式列支医疗费及革命老区慰问金共16.75万元。

(四)有2个部门资产收益未按规定上缴国库,涉及金额47.06万元。区教育局下属有3所学校未经区教育局同意和区财政局审批,擅自对外出租物业,并且将出租收入21.01万元留存在学校使用。区资产办截至20177月底,未及时将以前年度的资产租赁收入26.05万元上缴区国库,审计指出后,区资产办已将上述资产收益上缴国库。

(五)有1个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75万元。区司法局盘亏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向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处理及进行账务处理,涉及金额1.75万元。

(六)“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管理问题。

一是超预算列支公务费用,涉及金额3.65万元。区政法委2017年度“会议费”超支1.7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超支1.0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超支0.94万元。

二是公务接待费支出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0.26万元。区政法委2017年列支公务接待费0.26万元,未附派出单位公务接待函、接待清单等报销凭证。

三是未按预算支出科目列支公务费用,涉及金额5.5万元。2017年,区农林和水务局将1.75万元因公临时出国费用支出记入“差旅费”科目核算;区教育局将0.99万元误餐费支出记入“公务接待费”科目核算,将2.76万元参加江门市运动会费用支出记入“会议费”科目核算。

三、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区审计局重点对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产业梯度转移推进、补短板行动计划和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部门单位都能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相关政策,成效明显,为经济健康发展和提质增效营造了良好环境。审计发现在“产业梯度转移推进”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用地手续不完善。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32.58亩水田因缺乏水田指标,无法办理涉及水田地块的用地手续。

(二)园区公共交通配套设施不完善。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公交车发车班次少,等车时长超过20分钟,造成园区内的人员出行不便,公共交通状况有待改善。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帮扶脱贫资金审计

组织对蓬江区帮扶脱贫资金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项资金、最低生活保障金以及帮扶薄弱村项目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以及帮扶责任单位落实扶贫政策措施、执行扶贫资金审批发放程序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蓬江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策部署,将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发展任务和民生任务,加大投入、监管和服务力度,不断提高帮扶脱贫工作成效。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2个镇扶贫项目资金188.36万元闲置超过2年。截至2017731,一是棠下镇和杜阮镇有3个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等原因造成无法实施,涉及财政资金130万元。二是棠下镇有2个项目由社会力量或村民自发筹资兴建,实际未使用财政奖补资金8.36万元;有1个项目因进度缓慢,造成专项财政资金50万元闲置。

2.区民政局和各镇街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向不符合低保资格的人员发放低保金41.84万元。2015年至20177月期间,向已注销户籍、个人名下登记有两套房产、个人名下登记有车辆(小汽车和大型汽车)和个人名下登记有营利性组织等不符合低保资格的80人发放低保金41.84万元。

3.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棠下镇和杜阮镇薄弱村2015-2016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中有12个项目均没有组织镇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项目验收,区农业和财政主管部门也没有对该项目进行全面验收,涉及财政奖补资金120.05万元。二是棠下镇农办向镇政府提交项目完工验收情况的《请示、报告送阅单》存在弄虚作假,送阅单上验收经办人并没有参与验收,其签名不是本人笔迹,涉及棠下镇乐溪村、北达村、良溪村等3个薄弱村的3个项目。

4.精准扶贫购买服务合同监管不到位。杜阮镇政府于20175月与江门市仁爱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签订《蓬江区杜阮镇底线民生项目购买服务合同书》,但杜阮镇没有对合同的履行严格监管:一是截止201794,仁爱服务中心对精准扶贫户未建立帮扶台账,精准扶贫户档案也未及时动态更新,实际情况记录不准确。二是仁爱服务中心根据合同制定的实施计划书没有具体的绩效指标,缺乏作为项目绩效评估的依据。

5.专项资金核算不合规。区民政部门、各镇街对民政专项资金收支核对工作不规范、会计核算科目没有统一口径,加上镇街对民政专项资金混淆核算,造成区镇两级会计信息相互不配比,专项资金的收支难以核对分清,无法清晰反映全区在本会计期间民政专项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不利于对资金的跟踪和监督。

6.低保人员退出程序不规范。审计入户调查38户退保家庭,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环市街、白沙街等5个镇(街)均通过口头通知的形式告知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没有按规定执行书面告知程序。

7.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审计抽查124户精准扶贫重点帮扶对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有83.06%的帮扶对象没有关注过江门市精准扶贫网,16.94%的帮扶对象不知道政府正在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40.03%的帮扶对象不知道政府开展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有什么帮扶措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宣传不到位。

(二)社保资金审计

1.区社保局社保数据动态更新不及时,导致663名已死亡参保人多发放养老金187.82万元。根据市民政局提供的死亡人员名单和区社保局提供的养老金发放数据对碰发现,2016年至2017年期间,共有663名参保人死亡,区社保局未能及时掌握死亡信息,仍然发放企业职工养老金187.82万元。截至20182月底,区社保局已将多发放的养老金187.82万元全部收回。

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社保局给养老对象同时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和企业职工养老金。201410月至20184月,共向2人同时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和企业职工养老金,涉及金额8.67万元。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并按有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镇街、各部门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已按程序将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据统计,截至20186月底,相关单位通过收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等方式进行整改涉及金额2946万元,落实整改闲置资金8519万元;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或修订制度10项。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监督管理水平。

按照预算法的要求,不断提高预决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坚决杜绝无预算、无用款计划的支出;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及时将非税收入收归国库;明确财政资金审批权限,建立和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防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风险。

(二)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规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规程,对应收回的结余资金严格依法依规收回预算统筹使用,切实提高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效益;加大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力度,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和资金分配办法,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完善和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和完善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可操作性具体措施,有效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建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产业梯度转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精准扶贫等重大政策措施尽快落地生根,推进项目实施进度,规范建设程序和资金使用,健全长效机制,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四)加大重点资金监督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扶贫、污染治理、创新创业、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支出力度;规范资金项目计划编制,严格执行政策制度,针对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深入开展专项整顿,举一反三,严肃惩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等行为;建立健全跨部门动态管理机制和协同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力度,定期核对信息数据,确保信息数据准确、完整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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