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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监督检查评定结果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09-21 打印】 【 关闭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3年 第62号

  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安排,省药品监管局于2023年7-8月组织对以下13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现将综合评定结论通告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号

综合评定结论

处理要求

1

广东文友药业有限公司

粤BA7530730

基本符合

限期整改

2

广东文峯药业有限公司

粤BA7530731

基本符合

限期整改

3

梅州济民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粤BA7530452

基本符合

限期整改

4

广东德心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粤BA6600726

基本符合

限期整改

5

广东康利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粤BA7520446

基本符合

限期整改

6

惠州市德源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粤BA7520446

基本符合

限期整改

7

广东众德医药有限公司

粤BA7520471

基本符合

限期整改

8

广东穗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粤BA7520700

基本符合

限期整改

9

惠州市祥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粤BA7520704

基本符合

限期整改

10

广东嘉宝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粤BA7560225

基本符合

限期整改

11

广东臻德药业有限公司

粤AA7691515

基本符合

限期整改

12

深圳市万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粤BA7550123

基本符合

限期整改

13

深圳四环医药有限公司

粤AA7550370

基本符合

限期整改

  以上被要求“限期整改”的企业,应按照《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缺陷项目进行整改,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整改报告。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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