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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 2020-09-30 打印】 【 关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有效斩断地下产业链。近日,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一、明确重点对象,加大检查力度。专项行动以水产品批发市场、冻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餐饮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大市场排查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采购和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是否利用“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等店招字样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要求,采购的水产品特别是捕捞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合格证明等文件,是否存在采购、经营来源不明或者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400余人次,检查相关经营主体2800多家次,派发倡议书、告知书及宣传资料3200余份。暂未发现辖区有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行为。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共治氛围。为让“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流域渔获物成为社会公众普遍共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在人员密集区、重点市场、商场、超市、酒店、餐饮店等场地宣传海报,主动上门宣传相关政策,向相关经营者派发倡议书和告知书,进一步要求经营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律不得采购和销售长江流域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以及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的水产品,不得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进行宣传营销。

  三、畅通举报渠道,挖掘违法线索。一方面,充分发挥12345政府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销售经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线索,及时受理、核查、处理群众的投诉线索,形成社会共建共治的治理格局;另一方面,加大对传统媒体、互联网等媒介的广告监测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出售、利用禁捕流域水生野生动物交易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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