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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工商分局“四结合”强化中秋节前食品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 2013-11-15 打印】 【 关闭

    中秋将至,为做好节日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中秋佳节期间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蓬江分局以“四个结合”落实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一、安全监管与创建“文明城市”相结合。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不断提升辖区食品安全指数,强化对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食品经营店进行全面检查。一是加强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做到不进、不存、不销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严把月饼等节日食品进货质量关,防止来路不明的月饼、糕点制品流入市场。二是强化月饼市场的专项整治效能。以《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为依据,重点检查月饼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标签、标识是否规范,包装材料是否过度使用,是否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过期月饼等行为。三是落实退市制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月饼,当场下柜销毁,坚决清除出流通市场。

    二、监督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将“问题蛋类制品”、“问题鱼翅”等专项检查相结合,充分利用前期专项检查数据信息,有针对性开展中秋节前检查,有效提高监管效率。一方面,充分利用检查机会,切实加强宣传和指导服务工作,帮助食品经营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其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共同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另一方面,加强对食品添加剂、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充分利用检查信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如近日,沙仔尾工商所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宗,扣押过期食品90包和没有标签的盐渍辣椒100瓶。

    三、月饼质量检查与应节食品相结合。作为传统中秋佳节必选食品月饼等糕点制品,以及与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米、面、油、肉、饮料和酒类等作为检查重点。一是注重检查销售单位的进货台帐、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是否齐全等。二是加强对肉制品、乳制品等重点食品的执法检查。检查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自律制度情况,督促经营户建立进、销货台帐,完善食品质量责任制、食品进货查验登记制、食品质量承诺制,实行食品质量信息公开制度。

    四、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一是采取“一对一”宣传教育渠道。每一个网格化责任人在巡查时,向食品经营户特别是月饼经营户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告知业主销售月饼必须索取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通过宣传,增强了业主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二是发放“一加一”法律宣传形式。组织网格巡查人员上门向重点应节食品经营户宣讲食品经营法律法规,强化食品经营业主质量安全意识和经营自律责任,发放《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宣传单1300多份;三是打造“一对一”恳谈会。一方面,组织开展消费者维权知识,现场解答消费咨询;另一方面,针对社会上出现的热点、难点现象,该所开展“进每一个商场、下每一个企业”恳谈会,以宣传教育推动行业自律;再一方面,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围绕消费热点和维权难点,利用政府OA、网络、短信等多种方式完善投诉举报,确保申诉渠道畅通。有效解决普法难、申诉难、维权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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