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适老版 网站支持IPv6

关于开展2026年度上半年蓬江区和江海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年审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16 打印】 【 关闭

蓬江区、江海区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江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我市计划近期组织开展2026年度上半年蓬江区和江海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及时间

  2025年1-6月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保障资格的家庭(详见附件1)及2023年1-6月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公租)保障资格的家庭(详见附件2),上述年审对象需在2026年4月20日前完成年审申请。

  二、办理渠道

  (一)线下办理渠道。年审家庭可在户籍或工作所在地街道(镇)一门式公共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办理年审业务。

  (二)线上办理渠道。年审家庭可通过微信自行搜索“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智慧公房”——“邑安居”(或手机网页浏览器输入邑安居系统网址“https://jmgongfang.jiangmen.cn/h5app/”)登录办理(首次登录需注册),并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及提交有关资料(与线下办理渠道所需资料一致)。

  三、应提交年审资料

  年审对象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提交以下年审资料:户口簿、身份证、收入证明等相关证件(详见附件3)。

  四、年审结果公示

  (一)请年审家庭及时关注年审结果公示,年审家庭可通过“邑安居”服务平台公众端、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址相关公告信息(公告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zfhcxjsj/zfgl/zfbz/xxgk/)查询,也可通过其公共租赁住房所管辖的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工作站查询。

  (二)逾期未参加年审或年审不符合住房保障范围规定条件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取消其保障资格并按规定相应调整其租金标准,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正在领取租赁补贴的,收回其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或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五、咨询电话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3831626

  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67330

  江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880628

  江门市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南区工作站3895029、3895030

  江门市市区公房管理中心北区工作站3222836、3222396、3222395


  附件:1.2025年1-6月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保障资格家庭

             2.2023年1-6月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公租)保障资格家庭

             3.公共租赁住房年审应提交材料

             4.蓬江区和江海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年审表

             5.公共租赁住房年审业务线上申请操作说明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2026年度上半年蓬江区和江海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年审名单.xlsx

附件3.公共租赁住房年审应提交资料.xls

附件4.蓬江区和江海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资格年审表.doc

附件5.公共租赁住房年审业务线上申请操作说明.docx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