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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六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户资格名单公示(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 2021-07-27 打印】 【 关闭

序号

所属辖区

申请人

类别(关系)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居住地址

家庭成员人数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申请保障方式

低保、低收、特困证号

退役优抚对象、 人家庭、单亲妇女家庭

人均自有产权面积(㎡)

租住公房所属房管所

1

白沙

李秀文

申请人

440701********0048

退休

惠泽园5幢903

1

1839.99

实物配租

李秀文(肢体四级)

南区44.1㎡

3

白沙

陈巧英

申请人

440701********0028

退休

润泽园1幢1604

1

1991.58

实物配租

北区40.9㎡

3

白沙

陈碧桃

申请人

440711********3221

灵活就业

福泽园9幢之一504

2

2025

实物配租

北区50.3㎡

莫环平

夫妻

441225********2535

灵活就业

4

堤东

谭瑞兰

申请人

440701********0328

信愉尚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惠泽园5幢1107

4

1783.58

实物配租

南区58.88㎡

伍泳仪

母女

440711********544X

灵活就业

俞心妍

外孙

440703********5123

学龄前儿童

俞俊贤

外孙

440703********511X

学龄前儿童

经审核,以上4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户资格保障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地址:江海一路83号,举报电话:3831626)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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