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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六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户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 2021-07-27 打印】 【 关闭

序号

所属辖区

申请人

类别(关系)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居住地址

家庭成员人数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申请保障方式

低保、低收、特困证号

退役优抚对象、 残疾人家庭、单亲妇女家庭

人均自有产权面积(㎡)

租住公房所属房管所

1

环市

邓成智

申请人

440225********7911

江门市江门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港口路144号504

4

1229.27

实物配租

邓成智退役军人

邓媛坤

父女

440703********3925

学龄前儿童

邓乾堃

父子

440703********3933

学龄前儿童

邓景堃

父子

440703********3912

学龄前儿童

2

白沙

陈国颖

申请人

440711********5119

灵活就业

蓬莱路平安里13号602

1

700

实物配租

陈国颖肢体三级

3

白沙

苏炳洪

申请人

440702********0637

退休

江右里116号303

2

1615.06

租赁补贴

东区37.15㎡

吴美培

夫妻

440701********3025

灵活就业

4

白沙

林英梅

申请人

440721********5045

退休

东观里外3巷3号

3

1211.68

实物配租

西区32.19㎡

区锡波

夫妻

440721********6215

灵活就业

区泳欣

母女

440704********1521

学生

经审核,以上4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户资格保障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地址:江海一路83号,举报电话:3831626)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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