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平台 政务邮箱 简体版 繁体版 无障碍 适老版 网站支持IPv6

2021年第六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户资格名单公示(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 2021-07-27 打印】 【 关闭

序号

所属辖区

申请人

类别(关系)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居住地址

家庭成员人数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申请保障方式

低保、低收、特困证号

退役优抚对象、 残疾人家庭、单亲妇女家庭

人均自有产权面积(㎡)

租住公房所属房管所

1

白沙

陈耀勤

申请人

440701********0627

退休

润泽园1幢812

2

474.33

实物配租

蓬江7A0142

黄小平退役军人

北区40.27㎡

黄小平

夫妻

440711********5411

无退休

2

白沙

何翠媚

申请人

440711********3025

灵活就业

润泽园1幢1202

1

900

实物配租

北区59.53㎡

3

白沙

刘仲英

申请人

440701********3021

退休

惠泽园8幢之二301

2

1479

实物配租

南区50.35㎡

谭锦波

夫妻

440701********0333

退休

4

堤东

张敏

申请人

440711********5422

退休

上城摩卡8幢1811

2

680.61

实物配租

北区55.03㎡

黄雄伟

夫妻

440701********0638

灵活就业

经审核,以上4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户资格保障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地址:江海一路83号,举报电话:3831626)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7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