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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四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户名单公示(家庭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 2022-07-15 打印】 【 关闭

序号

所属辖区

申请人

类别(关系)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居住地址

家庭成员人数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申请保障方式

低保、低收、特困证号

退役优抚对象、 残疾人家庭、单亲妇女家庭

人均自有产权面积(㎡)

租住公房所属房管所

备注

1

江南

邓月琼

申请人

440721********4728

无就业

惠泽园6幢201

2

1146.67

实物配租

南区55.9㎡

两房型

毛玉姿

婆媳

452428********0227

灵活就业

2

江南

陈安娜

申请人

440711********6344

灵活就业

兴南里41幢之一503

3

1080

实物配租

南区58.52㎡

两房型

蒋严皓

母子

440704********2116

学龄前儿童

蒋逸曦

母女

440704********2108

学龄前儿童

3

白沙

夏欢颜

申请人

440624********152X

退休

润泽园2幢612

1

1511.69

实物配租

北区40.09㎡

一房型

经审核,以上3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户资格保障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地址:江海一路83号,举报电话:3831626)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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