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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三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户资格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7-10 打印】 【 关闭

序号

所属辖区

申请人

类别(关系)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家庭成员人数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申请保障方式

低保、低收、特困证号

退役优抚对象、 残疾人家庭、单亲妇女家庭、其他

人均自有产权面积(㎡)

租住公房所属房管所

备注

1

外海

严之珍

申请人

440722********8727

退休

2

1676.0

实物配租

两房型

张家怡

母女

440704********2524

学生

2

外海

李金洪

申请人

440701********3338

灵活就业

1

1750.0

实物配租

一房型

3

白沙

陈丽华

申请人

440701********0620

无退休

1

680.0

实物配租

一房型

4

白沙

黄嘉惠

申请人

440701********0327

退休

1

1786.3

实物配租

一房型

5

白沙

谭艳琼

申请人

440701********0920

无退休

1

875.0

实物配租

一房型

6

环市

邝银好

申请人

440783********0826

灵活就业

3

1866.7

实物配租

两房型

许思琪

母女

s04561********

学生

邝思桐

母女

440783********0642

学生

7

棠下

林珠莲

申请人

440721********0025

退休

1

1745.8

实物配租

一房型

        经审核,以上7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户资格保障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地址:江海一路83号,举报电话:3831626)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民政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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