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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四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户资格名单公示(家庭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 2023-08-11 打印】 【 关闭

序号

所属辖区

申请人

类别(关系)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家庭成员人数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申请保障方式

低保、低收、特困证号

退役优抚对象、 残疾人家庭、单亲妇女家庭、其他

人均自有产权面积(㎡)

租住公房所属房管所

备注

1

白沙

吕美贤

申请人

440725********1827

退休

2

875.0

实物配租


江华文精神残疾三级、特种病


南区58.88m²


江华文

母子

441424********101X

灵活就业

2

白沙

郑奕存

申请人

441424********102X

退休

3

2709.5

实物配租




北区55.47m²


谢玉玲

夫妻

441424********103X

退休

郑世斌

父子

441424********104X

灵活就业

3

环市

林玉琴

申请人

441424********105X

灵活就业

2

2606.7

实物配租




北区55.03m²


李培键

母子

441424********106X

学生

4

环市

杨玲

申请人

440722********6241

退休

1

1934.0

实物配租




北区40.18m²


       经审核,以上4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户资格保障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地址:江海一路83号,举报电话:3831626)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门市民政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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