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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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五)《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129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江门市蓬江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区建管中心门户网站互动、电话监督
网站互动交流平台:http://www.pjq.gov.cn/hdjlpt,电话:12345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相关附件: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