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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江区残疾人联合会审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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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蓬江区残疾人联合会审计服务项目;

2、简要技术要求:对残联及下属单位近3年内(2017-2019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管理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独立、客观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提交相应审计报告;

3、审计目标和内容:

(1)被审单位在贯彻落实国家、本地区重大政策措施以及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年度业务计划方面执行情况;

(2)被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的情况;

(3)被审单位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采购项目的情况;

(4)被审单位在经济管理和效益的情况;

(5)被审单位在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情况;

(6)其他审计事项。

4、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其中审计人员最低要求如下:项目组长1 人,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含)以上会计师技术职称;(2016年至今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的供应商优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书。)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

1、提供本次审计服务项目的具体工作方案和报价资料;

2、营业执照或相关单位登记证书;

3、税务登记证;(若有)

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类似服务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书。(若有)

四、履约监督及验收

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任务,留存项目的相关文件、图片、记录表等资料,并及时向我会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配合做好项目审计相关工作。

五、投标事项

本公告有效期2020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20日中午12:00截止。请有意承接的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与我会联系提交项目工作方案等有关材料。

联系人:梁样芬 ,联系电话:0750-8228549。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15号101。

江门市蓬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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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