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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1季度蓬江区个人补贴公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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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8〕158号)、《关于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8〕15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88号)、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财社〔2015〕16号)的通知精神,我区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根据人员类别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相关补贴。现将申请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诬告。

公示时间:从2020年5月20日至5月26日止,共 7天。

受理单位: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江门市丰裕路五号

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8223217,传真电话:0750-8223204

江门市蓬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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