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办2020年“蓬江好人”发布会暨现场交流活动的采购公告
字体:[大] [中] [小]
采购人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现对2020年“蓬江好人”发布会暨现场交流活动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2020年“蓬江好人”发布会暨现场交流活动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预算范围:9万元以下,含税全包价,报价不得高于该价格。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采购完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活动全部结束止,具体实施时间按合同约定。
(三)服务内容
1.负责拍摄制作4条视频短片(时长约120秒),含脚本编写、实地拍摄(要求4K分辨率、不少于2机位)、配音、字幕制作;视频拍摄完毕后要通过双方协定,对视频进行事后剪辑与制作,并按合同要求时间完成全部剪辑制作。
2.负责活动策划及场地布置,包括协助组织文艺节目、现场调度、撰写主持文案、设计制作主题背景(含各环节播幕),搭建舞台、灯光音响(配专业操作人员)、制作工作人员证,横幅、指示标语等,购置绶带、鲜花物料等。(详见附件)
3.负责主持人、演员、礼仪等工作人员费用(约1.4万)。
4.负责活动直播、媒体报道等宣传费用(约1.7万)。
5.做好活动氛围营造及活动安全监管,负责处理和协调活动期间突发事件,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四)服务项目要求
1.有专业的拍摄和剪辑团队,具有相关的资格证明;能够针对本次拍摄项目制定系统的拍摄流程,方案具备较强的执行能力。
2.有专职人员负责与采购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活动流程开展工作;有专业的活动承接团队,具备较好的活动现场指挥、调度能力。
3.要求具有承办县(区)级以上大型活动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相关资质),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服务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承诺在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合法用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方式
供应商把所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资格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报价书、成功案例等,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以密封件形式送至蓬江区人民政府7楼区委宣传部(江门市建设二路18号)。若有多家供应商竞价,采购方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和相关服务工作经验和质量等,最终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并电话告知成交结果,未成交单位不再逐一通知。
五、本项目公告期限
2020年8月5日至7日下午5时,在期限内收到的有效报价资料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价。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
联系人:司徒小姐,电话:8226396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其他问题,可于工作时间来人或电话联系。
附件:物料清单
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
2020年8月5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