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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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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我局在市医保局的领导下,在蓬江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要求,依照区有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群众医保待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

  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党小组会“第一议题”,确保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推动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理论观点指导实践,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组织在编人员参加学法考试,通过学考结合形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持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

  (二)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领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核心作用,积极履行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定期导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有关内容,指导干部职工在学习中汲取政治力量,做到学用结合,稳步推进医疗保障工作重点改革;强化廉政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引导干部职工端正作风。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区直有关部门以及各镇(街)共同推进2021年度蓬江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深入校园、社区开展参保宣讲活动,同时通过投放电视广告,不断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截至2020年12月底,蓬江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21万人,已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2.强化基金监管工作。在市级统筹的基础上,科学编制预算,合理确定年度可分配资金、总额控制指标,做好月预结算、年度清算等工作,目前蓬江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平稳安全。一是落实基金风险预警机制。根据社保经办机构通报的基金运行情况,联合财政部门形成基金风险预警分析报告。二是依法依规做好各项专项检查工作:开展2020年基金监管月度检查工作,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分阶段、全覆盖检查;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和基金监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仪器设备使用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完成家庭医生特定病种处方签约药店年度考评工作。四是配合开展双随机检查,在市医保局的统筹下完成双随机检查任务。

  3.贯彻落实按病种分值付费工作。组织召开蓬江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组织开展2019年度蓬江区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分级评审工作;举办蓬江区病案编码培训班,对提供住院医疗服务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编码员60余人进行培训,全面提高病案编码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4.做好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工作。在全市统一部署下,有序推进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的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工作,并配合开展第三批中选药品的采购工作。截至目前,蓬江区第一批国家中选药品采购进度已达246.81%,第二批国家中选药品采购进度已达115.57%。

  5.依法开展医疗救助相关工作。提高医疗救助待遇标准,着力提高业务经办水平,优化医疗救助经办服务流程。举办蓬江区医疗保障政策专题培训班,覆盖蓬江区各镇(街)和社区共135名基层经办人员,重点围绕医疗救助政策进行系统性解读,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医疗保障政策的掌握程度;推动医疗救助业务进驻江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覆盖蓬江区134个社区服务中心,全面实现“一站式”结算。2020年,医疗救助基金完成资助参保886人,开展住院、门诊救助8817人次,完成精准扶贫2760人次,充分发挥了医疗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托底保障作用。

  6.调整蓬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缴费费率。为纾缓财政压力,在确保基金平稳运行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医疗补助缴费费率,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蓬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缴费费率由6%下调至5.5%。

  7.加快医保电子凭证和移动支付建设,创新“互联网+医保”优化服务模式。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对银联POS机升级改造,目前蓬江区300家定点医药机构已全部完成POS机升级。同时,继续通过户外宣传、电视节目、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工作,进一步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明确相关人员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我局现有6人持有执法证,占全局在编人员比重的100%。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用语文明,礼貌待人。

  3.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市医保局制定的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建议、提案的意见,2020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有关审议意见共计12件,均已按时高质量办理。

  2.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定期通过市医保局门户网站、蓬江区政府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及工作动态,推动我局法治工作持续进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认真登记受理,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好政策范围内的诉求。

  3.按程序聘请法律顾问。通过让法律顾问参与到本局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等重要环节,逐步完善医疗保障行政执法的相关机制,规范医保行政执法行为,化解潜在的法律风险。

  (六)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通过向辖区定点医药机构派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指南和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单、参与录制江门电视台《医保聊天室》节目、制作“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动画以及微信公众号、工作交流群、户外宣传等方式多渠道宣传医疗保障政策,进一步拓宽宣传覆盖面。

  (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落实“两个确保”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贯彻执行疫情期间特殊医保政策。采用阶段性减征、延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措施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对辖区24771间企业减征医疗保险费,为企业减负13156.92万元,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落实医疗保障资金支持工作,向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临时一次性增拨预付款6381.72万元,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对符合“应检尽检”的省内参保人的核酸检测费用,按规定落实基金结算工作;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有效降低检测试剂价格,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和医疗卫生机构成本压力。

  二、存在的不足或问题

  2020年,我局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

  1.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行政执法编制数量严重不足、法治力量较薄弱,影响了执法力度的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人员转隶于其他部门,其医疗保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医保领域行政执法依据不够健全。国家和省市暂未出台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执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实际执法工作中会遇到法律依据不够充分的情况。

  3.医疗保障普法宣传工作有待继续加强。目前我局普法宣传工作形式较为单一,大多采用传统模式开展法治宣传及培训教育,对辖区群众产生的宣传影响力略显不足。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各级工作部署,继续做好主要领导带头导学工作,把医疗保障领域的各项法律法规列入学习内容,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推动医疗保障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开展执法知识和业务培训,通过法制讲座、自学等多种形式,让全局干部职工学懂弄通医疗保障领域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制度,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观念,不断提高政策理论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继续依法推进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制定专项检查计划,重点检查轻病住院、挂床住院、高套分值、转换项目、不合理诊疗、不合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四)加大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的医保政策知晓度和法律法规认知度。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蓬江分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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